黄牌罚下 发表于 2007-12-21 08:16:16

混在论坛的5种境界,你属于哪一种?

第一种

眼前台灯光,地上鞋一双。
 
举头狂灌水,低头写文章。
  
  此种境界为泡BBS的最初境界,也是混迹论坛最稚嫩的境界。刚刚上网或是第一次接触论坛的网民,突然之间发现在茫茫尘世之中竟有如此佳地--只要遵守国法板规,就完全可以在精神上过过陶潜式的田园生活 ,尽情抒发可言平时不敢言之,大可狂写平时未曾见诸铅字之作品,实在是不亦乐乎,悠哉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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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

千锤百炼始出来, 犹穿马甲半遮面。
  
胡吹乱泡三两下, 未写文章先拍砖。
  
别有幽愁暗恨生, 此时无名胜有名。
  
同是论坛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此种境界算是混迹于BBS的第二重境界,几个回合下来,网虫发现不管自己写的文章是“丑鱼烂虾” ,还是“美味佳肴”,总是有人在背后诋毁自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况我辈纯粹俗人一个,被强烈刺激后根本做不出唐僧东郭之状,实在是不胜其烦。再说老表高姿态只能算是向小人屈服而已。于是索杏苦苦思量对策,总之不能让其影响自己在网上写作的欲望。一番观察思考后决定施展姑苏慕容家的绝学“以彼之技,还施彼身”,于是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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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

千山鸦飞绝, 万径虫踪灭。
  
孤笔弄网文, 独钓寒江雪。
  
  此乃BBS生存之第三重境界。恭喜!达到此境界者已属不易,此时的网虫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网络写手了,想想当初刚刚出道时在坛子上被人用臭鸡蛋狂轰滥炸的烦恼,而又要坚持写手气节,绝不抄袭,坚持原创。最终凭借其三尺不烂之手成功敲出无数经典网文,被大多数网友所认可、转载,实在不容易。至此,当年常用臭鸡蛋扔自己的一些无聊家伙或许早已经戒网;或是自愧弗如;或是疲劳不堪,正与他人纠缠;至不济他仍回来骚扰,我脸早已经磨练为三尺鞋底,其最终不得不放弃与己纠缠。呜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嗟夫!此乃冰冻三尺非一日寒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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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

侠客别网将欲行,忽闻坛上灌水声。
  
论坛坛水深千尺, 不及网友送我情。
  
  达到此境界者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做斑竹做到无法自拔而为了不脱离现实,不得不自拔的;另一种是一些在一定范围、一段时期内比较知名,较有影响力的网络写手。当他们决定离开论坛的时候,连平时一些作深沉状的网友这时也会站出来极力地挽留之,甚至引经据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其在电脑前感动不已、去留两难。在“重温”过当年李白和汪伦的友情之后,其最终决定重返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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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

去年今日此板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网虫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毋庸置疑,此乃在BBS上生存之最高境界。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做到斑竹、网络写手做到最后,因为文章而结识的网上知心好友、红颜知己早已为数不少,当初上网的目的业已完成。再说夜夜上网灌水,身体早已透支,网费电话费也将告急,值此关头,切不可犹豫,正该离去。且把美好的回忆留给网友,把自己在BBS上的愉快和惆怅也都一并带走。此举好比荆轲刺秦、稽康留曲:壮士一去不复返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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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罚下 发表于 2007-12-21 08:17:36

有意思别忘了顶顶啊??!!!

狼行天下 发表于 2007-12-21 08:20:17

支持!

快乐鱼 发表于 2007-12-21 08:22:11

有见地!

马小跳 发表于 2007-12-21 09:17:25

我那个也不属于

浪子十二 发表于 2007-12-21 09:25:52

我属于哪种呢

感觉玉 发表于 2007-12-21 09:44:05

我快到第五种了。 http://rs.phpwind.net/E___5397ZHMGPWF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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