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8-5-28 06:00:06

黄花闺女被迫打“离婚”官司

  好心将自己姑娘的身份证出借,替人结婚登记,结果到了女儿谈婚论嫁时,却吃了民政机关的“闭门羹”。近日,(湖北)武穴市的乐某被迫走上法庭,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离婚”。

 2001年1月,黄州区人尹某欲与武穴市某村杨某结婚。由于杨某当时未达法定婚龄,遂找到小乐的母亲,请求借用小乐的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乐母为成人之美,将女儿身份证出借。2001年1月15日,杨某拿着小乐的身份证冒充乐与尹在婚姻机关登记结婚,但乐母未将此事告知小乐。

 后来,当小乐与男友欲办理婚姻登记时,却被告知其“已婚”而无法办理结婚证。小乐这时方才得知其身份被杨冒用,她的男友则认为其蓄意隐瞒“已婚”的事实而与其断绝往来。为此,小乐多次找杨家人讨要说法无果,遂诉至法院。

  武穴市法院认为,该登记行为系登记错误,应予撤销。

  5月2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乐某与尹某的婚姻登记行为。

  来源:荆楚网-武汉晚报

笑剑 发表于 2008-7-15 18:39:24

嘿嘿

南海 发表于 2008-8-2 14:33:59

一群傻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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