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天理!没人性、没骨气的男人!气死我了!
妻杀爱女 他为何选择“原谅”亲情犯罪让原本的亲人成了仇人,可是曾经的亲情却让当事人处于两难境地。
杨华就是这样,他的第二任妻子将他的亲生女儿杀害,但杨华念夫妻之情给她留了一命。
可是,这却让他久久不能平静,处于对女儿的深深自责中,他不知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他很希望得到声援,听听别人的看法。你会支持杨华吗?拨打28201907,谈谈你的看法吧!
杨华用了15天时间考虑是否接受采访,最终他同意了。
杨华说,之所以拒绝采访,原因之一是判决结果,他的家人还不知道,如果他的父母通过报纸得知,他没有让杀人凶手为他们的孙女偿命,他怕老人会受不了。再有,失去爱女让他痛彻心扉,再次提及此事,他怕自己受不了。
经过半个月的考虑,杨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毕竟以后的日子还要过,路还要走下去,自己应该勇敢地面对现实,逃避不是办法。
不知自己
是对是错
我只是想
救她一命
我知道,杀人偿命。
一审开庭前,我忽然有一个想法,我不想让她死,我要给她留条命,人犯了错是能弥补的,但生命只有一次,没了就无法改正。失去女儿后,更让我觉得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珍惜。
别看我读书不多,但我最喜欢看的是中央12套的法制频道,我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家属得到民事赔偿,并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量刑上会减轻。所以我提出了民事赔偿,我不是想要钱,我只是想救她一命。
但王玲的家人似乎并不理解,一审中他们说,愿意赔偿,但没钱。最终一审王玲被判死刑。我与她母亲沟通,希望她上诉,其实我要钱不过是走个形式,二审我已经打定主意,无论他们是否给钱,我都会在谅解书上签字的,虽然我女儿的命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我还是不希望王玲为此丢了性命。
我这么做,压力特别大,首先我的家人就理解不了,现在孩子的奶奶成天以泪洗面,现在她和爷爷搬进了女儿原来的房间,他们希望可以永远守着孙女。
王玲的代理律师魏涛一直说我是个好人,其实我算不上好人,我成天和庄稼地打交道,我只知道好人应该有好报,可我这半辈子太坎坷了,这四五年间家人相继离我而去,现在我的生活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如果说还有什么力量让我活下去,那就剩下我的小女儿了,也许她还能成为我的希望。
不过,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也许我做错了,只是希望女儿能理解我,别怪我。
“女儿死了,是谁害了她?”
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妻子王玲杀死继女小梅后出逃,两天后在德州被抓获归案。
2007年7月10日清晨,天气阴沉,十分闷热,马上就要下雨了。杨华像往常一样从鱼塘守完夜回家,在推开房门的一瞬间,他并没有意识到一个巨大的灾难正等待着他。 “嗯?王玲哪儿去了?小梅怎么还没起床?”杨华走到女儿床边,边拉下盖在女儿身上的粉色床单边说,“小梅,你今天不上学了?”可当床单被他掀开的时候,杨华惊呆了,女儿脸色青紫,已经没有呼吸了,她的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勒痕。
“女儿小梅死了,是谁害了她?”一个念头猛地闪进杨华的脑子里,是老婆王玲。
今年40岁的杨华是本市宝坻区的农民,除了种地外,他还承包了一个养鱼池。杨华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杨梅今年15岁,上初中,小女儿只有5岁。2003年,妻子意外身亡后,2005年底,杨华和同村曾有过两次婚姻的王玲结了婚。结婚后,两人关系非常好,王玲更是将杨华的两个女儿视为己出,尤其是大女儿杨梅和王玲更是亲如母女。有一次王玲和杨华吵架,王玲负气要回家,还是杨梅哭着不让王玲走,王玲才又和杨华和好如初。
但是让人不可思议的事就这么发生了,王玲杀死继女小梅后出逃,两天后,7月11日晚上,王玲在德州被抓获归案。
事情的起因非常简单,7月9日,杨华和王玲发生争吵,双方负气之下提出离婚。当晚王玲找到正在鱼塘守夜的杨华想缓和关系。杨华没有理她。王玲独自返回家中,半夜醒来她拿出家里的电钻,来到大女儿小梅的房间,打开电源后,将电钻靠近了小梅,钻头就和小梅的头发缠在了一起,小梅从床上跳了起来,和王玲一同摔倒在地。她吓坏了,大喊起来,王玲也害怕了,她用电线勒小梅的脖子,小梅马上就不喊了,开始用手抓上面的电线,但很快,小梅就不动了。
王玲将小梅放回床上,盖上床单,把电钻放回屋,到车站买了前往德州的火车票。
“我要给她留条命”
杨华当庭写下了谅解书,表示愿意原谅王玲,恳请法官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2007年10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玲公诉。11月,也就是事情发生4个月后,杨华第一次在法庭上见到了他的妻子王玲,这个杀害他女儿的凶手。
杨华坐在法庭上,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法官一声“带被告人”,法庭一侧的门打开,王玲在两个法警的押解下出现在门口。王玲一抬头正好与杨华四目相对,一下子泪如泉涌,她再也不肯走进法庭一步。法警开始在门口劝解王玲,但她只是流泪和摇头,就是不往前走一步。这时杨华喊道:“王玲,你是不想看见我吗?”杨华的行为立刻被法官制止,并将他由公诉席“请到”旁听席。最终王玲走进法庭,但自始至终没有再看杨华一眼。
法庭上,王玲对自己杀害小梅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当审判长问杨华是否同意调解时,杨华说:“同意。”
早在开庭前,杨华就想好了,“我要给王玲留条命。”当这个念头在他头脑中闪现时,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但一审宣判后,王玲还是被判处了死刑。
2008年5月,二审开庭,杨华在法庭上再次见到王玲。
庭审时,主审法官再次询问了杨华是否愿意调解,他同样表示“同意”。并把刑事负带民事赔偿的金额由17万元降到了5万元。
主审法官酌情考虑在法庭上给了杨华和王玲一次单独交谈的机会。两人四目相对,王玲依然是哭,杨华也是泪流满面,他只是重复说,“王玲,你说我对你咋样?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杨华越说越激动,而王玲却只说了一句“没有机会了”,便痛哭不止。
杨华当庭写下了谅解书,表示愿意原谅王玲,恳请法官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最终,由于杨华的谅解,二审法院将王玲的死刑改判为死缓。 气坏了我了!!!!!!!!!!!!!!!!!!!!!!!!!!!!!!!!!!!!!
这种没人性的人居然死缓?!!!!!!
二审法官怎么想的?????
太过份了!!!!! 阿弥陀佛 什么法律呀?讨价还价呀 我算见识到啥叫“傻缺”了 法律可以商量着来了 无语了 人性化的法律。 我说球妈呀,就因为这样判才没人性!!!!!
她死不了了,死的那孩子呢,才十四的小姑娘,她有什么错?!!!
你知道这个杀人的有多恨,手段太残忍了,情节特别恶劣,死几个来回都不够的,居然判个死缓!!!
这个案子根的情节根本不象上边那文章那么简单.她和老公生气就杀人家孩子,小的当天晚上没在家,如果在家是不是也得杀了呀?!用电钻不行,又用电线......后来整理好了就逃走.实在太狠了!
我可能不该说这么,但是,这个案子是公开的,既然新报报导了,我多说几句.这个男的还想让社会声援他,我实在是理解不了这种人!
那个男的真是作孽,不知道二十年后那个女的放出来,他的小女儿也长大了,那时会发生什么事情,唉......... 王玲毕竟是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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