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百年 发表于 2008-10-15 00:38:01

抢救他,我错了吗?

据天府早报报道

  “这是一颗年轻的心,孩子的身体也很好,我觉得有机会。 ”这样想着,李薇又抢救了一次,没有成功。10月4日,成都市一黑网吧内发生了一高中生通宵上网猝死事件。事情已过去几天了,但当时实施抢救的女医生却感到很委屈,她全力抢救的行为反而令医院遭到死者家属的索赔。从7日开始,这个女医生连续在天涯社区发帖,《成都15岁少年猝死网吧背后我犯的“错误”》《致成都网吧猝死15岁少年父母及亲友的一封公开信》。

  女医生在公开信中6问6答,并写道:我反复问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错了,甚至再次产生不要当医生的想法。

  死者家人质疑:“死了?死了你还抢救什么?还拉回医院做什么?”

  “我不忍心就这样把他丢掉”

  10月7日中午,网友 “薇儿weier”在天涯社区发帖《成都15岁少年猝死网吧背后我犯的“错误”》引起关注。

  “2008年10月4日凌晨5时18分,我们接到成都市120指挥中心指示,到机投医院出诊,1分钟后救护车启动,6分钟后救护车到达指定地点。 ”

  “薇儿weier”详细描述着当时现场情景,“经过抢救,死者那时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但是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天职。之后,我和一名护士用了各种方法抢救,40余分钟后,6时08分,死者呼吸心跳停止,心电反应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对其陪护人宣告该高中生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

  “薇儿weier”介绍,这时按照急救流程来说,工作已经做完了,只等通知110来做个交接手续就可以开车走人了,但是“作为医生的我犹豫了一下,考虑到患者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死了多可惜,又考虑到以往还有心跳停跳3个小时不间断抢救又远离死神的成功病例报道,我不忍心就这样把他丢掉,明知在已经没有什么意义的情况下,我一边叫救护车往医院开,一边不间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直到进入急诊室,我们才放弃了抢救,放弃了这种其实没有多大意义的抢救。 ”

  “把一个医学上已经宣告死亡的孩子再拉回来,徒劳地在救护车上又抢救了近十分钟是不是错了?也许是错了。 ”面对死者家人的质疑:“死了?死了你还抢救什么?还拉回医院做什么?”以及随后发生在医院里的事情:死者家属一口咬定“人是死在医院,医院应该拿钱出来”。

  拷问社会风气,发帖后她害怕

  10月8日,记者辗转联系到网友“薇儿weier”。

  这件事的前后经过,让她感到委屈,甚至是耻辱,但她没有谁可以倾诉,这时她想到了网络论坛。起初,发帖仅仅是一个情绪的发泄口,能获得众多网友的关注并引发讨论,完全出乎李薇的意料。

  “我是一个医生,本想救活一个人,结果没成功,结果造成了太多的麻烦,我真的觉得我错了。”李薇说,那天凌晨,她已经出诊过三次,已经很疲惫。在他们再次接到通知赶往现场,对孩子进行抢救之后,其实已经可以宣布孩子死亡。

  “这是一颗年轻的心,孩子的身体也很好,我觉得有机会。 ”这样想着,她又抢救了一次,没有成功。她没想到,最后却带来许多麻烦,死者家属的问责,医院同事的冷眼,一切都让她觉得自己太委屈。“那天把孩子拉回医院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你这样做,可能要吃官司,我当时想着救人,没有多想。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李薇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尽管院长告诉她,应该以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为标准要求自己,别人怎么说,不要去理会。但,李薇还是感到情绪难平。

  两篇帖子发出去,她害怕。害怕被网友骂,被同行鄙视。 “以后我会严格按照制度去做事,在心跳、呼吸停止规定时间后,就会宣布病患死亡。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更多的我会选择保护自己,不为医院不为自己再增添麻烦。 ”李薇又说道,“其实,我也很难受,不过我觉得现在的社会存在一种风气,而正是这东西,把我的道德约束住了,我不知道该怎样选择。 ”

  网友热议救死扶伤也要三思?

  医患矛盾,医患信任危机,因为成都15岁少年猝死网吧事件,又一次爆发。

  当事人李薇的几篇帖子,引来无数网友感叹。一众评论中,网友并没像以往“痛数”医生不是,而是列出疑问:2008年10月4日凌晨5时18分,成都15岁少年的父母在哪里?孩子晚上不回家,家长都不管吗?

  追究问责结果如何,还无结论。但是,透过这起事件,展现出来的是根结所在:俗语说,医者仁心,为什么那么多人不相 信 医 生 ? 正 如 网 友“ly8911197”所说,“这就同开车在路上看见出车祸不敢停一样,信任危机。 ”

  有网友给出的答案是:不要做医生。这真有点黑色幽默。网友“采草药”给出不做医生的几大理由:高危职业;高压力;高要求;高负荷;低收入;社会评价低;高压抑;高度孤立无援;高无助感。九个理由,除了第五条可能有些出入以外,其余的几条获得大多网友的认同。

  “以后抢救病人时,要多留个心眼。 ”救死扶伤也要三思?网友“guorui20071021”的回复,不免让人觉得感慨。

相约百年 发表于 2008-10-15 01:00:03

这又让我想起另外一个故事:火车上产妇难产面临生命危险,紧急播报找医生。某医生出于怜悯,挺身而出去救治产妇。由于救治及时,产妇性命保住了,但是由于产妇产道窄小,在拉出胎儿的过程中,火车恰好颠簸,造成胎儿一侧臂丛神经受到牵拉受伤,导致小孩一侧上肢永久残疾!产妇将医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依照医师法,该医生未在自己执业注册地点(也就是自己的医院)行医,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吊销其行医执照。另外追究其民事责任,一次性赔偿婴儿近20万元!
至此,我再出门,再也不敢说自己是一名医生了!!!
我承认,目前在医务界,“见死不救”的现象屡见不鲜!
可我请大家想一想,是我们的医务人员都泯没了人性,“见死不愿救”?还是我们的社会风气让我们“见死不敢救”?

格子 发表于 2008-10-15 07:22:26

呼唤人性
但在利益面前 关键时刻
人们往往忽视良知

蓝精灵 发表于 2008-10-15 08:14:44

好人难当,

快乐晓生 发表于 2008-10-15 08:38:57

换成我,我也会去救的,不考虑什么后果,自己不会内疚

医生见死不救,还是转行干点别的吧,卖点鸡蛋去吧!

cstlqmdkmuhb 发表于 2008-10-15 09:58:46

个别不等于一般,个案也很难说明共性的问题。

但求问心无愧吧,无论是为了抢救他人还是为了保护自己!

蘑菇 发表于 2008-10-15 10:08:25

引用第5楼我心依旧于10-15-2008 09:58发表的:
个别不等于一般,个案也很难说明共性的问题。

但求问心无愧吧,无论是为了抢救他人还是为了保护自己!
恩,支持!

相约百年 发表于 2008-10-15 11:28:39

引用第4楼快乐晓生于10-15-2008 08:38发表的:
换成我,我也会去救的,不考虑什么后果,自己不会内疚

医生见死不救,还是转行干点别的吧,卖点鸡蛋去吧!
你说得不错啊,可是主人公救完了那个人,就真的不再是医生了,也许真的去买鸡蛋了!
欢迎晓生当医生吧!
那么我问你作为一个公民,路遇车祸,冒着被反咬说不清的危险,你会不会毫不犹豫的去帮助他,然后承担医药费用或者撞人的法律责任?

相约百年 发表于 2008-10-15 11:31:07

引用第5楼我心依旧于10-15-2008 09:58发表的:
个别不等于一般,个案也很难说明共性的问题。

但求问心无愧吧,无论是为了抢救他人还是为了保护自己!
确实,个案不能代表一般。可是你再去施救的时候,你敢保证你遇到的不是个案吗?你敢冒着失业的危险甚至刑法的危险吗?
你高尚了,值得赞扬和学习,那么你的父母,家人,孩子,他们的将来怎么办?你对他们的责任又何在?
农夫和蛇的故事在身边发生太多太多了,我倒觉得,不去救蛇,农夫没有什么值得愧疚的!

快乐晓生 发表于 2008-10-15 11:43:10

不能因为怕上大街被抢就不出门了,座飞机有失事的可能就不座飞机了

谁也不管谁,全都自顾自了,哪还有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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