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百年 发表于 2008-11-29 14:58:12

五类药品使用剩余后不宜留家再用

一是所剩药品不够一个疗程的不留:这些药品存放多了不便管理,还容易和同类新药造成混淆。

  二是极容易分解变质的药品不留:如阿司匹林容易分解出刺激肠胃的物质,维生素C久置会失去药效。

  三是有效期短,且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药品不留:如乳酶生片、胃蛋白酶合剂等。

  四是没有良好包装的药品不留:一些药品遇潮容易变质,需要有避光防潮的包装,包装不好的片剂药吸潮后会霉变,没有标明有效期和失效期的零散药品或外包装盒已舍弃的药品,家庭再次使用时,无法判断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冒失使用,会给服药者身体带来危害。

  五是不掌握作用与用途的药品不留:家庭不了解这类药品的适应证,最好不要使用。

寒冬 发表于 2008-11-29 16:14:44

学习了!!

文姬 发表于 2008-11-29 16:59:05

看完楼主的文章,我赶快去吃安利的VC,买了很久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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