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4楼寒冬于11-30-2008 17:17发表的:
反正赔的也不多。嘻嘻。
哥哥就是哥哥。。。呵呵呵
业务不精害死人呐
引用第21楼wasw于11-30-2008 17:36发表的:
业务不精害死人呐
是呀陈大夫
引用第18楼寒冬于11-30-2008 17:21发表的:
好险呀,你于2008年11月30日 17点20分,被笨笨方向盘从身上偷走了200 宝坻币,幸好,由于他太不走运,逃跑时不小心撞到警察叔叔,给逮住了,不但还了你的钱,而且还另外赔偿了你160宝坻币作为精神损失费,由此你的财富由20348宝坻币增加到20508宝坻币。你想陪他玩一下吗?
哈哈哈!
引用第23楼花开于11-30-2008 17:51发表的:
哈哈哈!
花大善人,哈哈啥呀。。。。。
笑你业务不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