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pong78 发表于 2008-12-18 08:03:05

不给孩子定!坚决不定!

nana 发表于 2008-12-18 08:44:04

这是个和谐的社会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08-12-18 09:39:14

谢谢楼主对版块的信任。
但论坛毕竟只是一个交流的空间,楼主所反映的问题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证实之前,是不能在论坛里公开的。请楼主理解,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konda 发表于 2008-12-18 11:16:32

为什么要删除帖子?

小平头 发表于 2008-12-18 20:02:48

关注

小平头 发表于 2008-12-18 20:21:14

已阅

小平头 发表于 2008-12-18 20:23:28

引用第12楼海纳百川于12-18-2008 09:39发表的:
谢谢楼主对版块的信任。
但论坛毕竟只是一个交流的空间,楼主所反映的问题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证实之前,是不能在论坛里公开的。请楼主理解,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首先理解.其次我想有关部门很难证实.回答完毕.

一滴水 发表于 2008-12-18 21:01:07

没看到帖子

红梅傲雪 发表于 2008-12-18 21:21:01

我没有看到

飞天大侠 发表于 2008-12-19 11:41:01

引用第16楼小平头于12-18-2008 20:23发表的:

首先理解.其次我想有关部门很难证实.回答完毕.
就是啊,其实,孩子们的校服问题也不是小问题,质量次穿着不舒服,教育局的领导们怎不去管管呢????如果不定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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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转》教育局的信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