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8 发表于 2008-12-27 18:19:00

对闪电结婚和终生不嫁的探讨

说句真心话,我赞同两个人相处至少一年以上,才可以谈婚论嫁,不赞同马拉松似的恋爱更不赞同终生不嫁,要视恋人间的温度、工作、家庭等因素,掌握适当的时期再谈婚论嫁就可以了。下面我就简单谈谈为什么?两个相处过有风情万种,不管哪种相爱,总要经过高温、磨合、考验、白首等过程。当恋人到高温时,两个人的心情是一样的,都是想捅破那层窗户纸,揭开神秘的面纱:男人想见识女人的媚,女人想领略到男人的阳刚......这时结婚,这种闪电的结婚,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你可曾想过,这种瞬间的快乐能维持多久?为什么说最短一年呢?一是说,纸里包不住火,时间长点彼此的优缺点应该有分晓了比如:一个女人冬天漂亮些这该是色暗的那种,冬天很白夏天一晒就黑了,男人如果是冬天认识你的他觉得很靓丽,怎么现在变黑了,也许不接受你等,当然,女人也可能发现男人变了不能接受等,这只举例说明两人在外观上了解至少经过一年的磨合期;还有,人必竟不是神仙也不是活在真空中,总需要衣、食、住、行,总要消费,面临的是未来小家庭生活中谁主沉浮?也就是谁说了算,谁管钱?这时两个人的磨合期到了,只有一方任可了或双方达成共识了,这方面的磨合期也需时间。现在该谈考验了,世上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如果双方有一方遇到了比对方强,又不甘寂寞的人,麻烦就来了,可能出现第三者插足,可能婚姻出现危机,这就要经得起考验,经得起就存在,否则就是分道扬镳...... 两个人经过了高温、磨合、一次又一次的考验,那就是白首到老;老得哪也动不了,依然彼此视手心里的宝,这是可歌可泣的爱情...... 两个人谈恋爱,一谈就是几年,甚至终生不谈婚嫁,这该属于事实婚姻,这种婚姻没有法律的保障,当对方遇到了可充当第三者的人选时,他到的是没结婚、没小孩,没有法律约束,在道德上受谴责也是清描淡写的,没责任感的人作出分手的决择。
 基于以上几个简单的例子说明:我不赞同闪电结婚,更不赞同马拉松似的恋爱,终生不谈婚嫁,要恬如其分地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索定这个目标,醉死在一棵树下,做彼此心目中的唯一做人们有口皆碑的天长地久的婚姻,愿每个人都拥有这一完美的婚姻!

丫頭 发表于 2008-12-27 19:53:11

支持一个。。。。

勿忘勿念 发表于 2008-12-27 20:43:52

现在都先试婚,在结婚,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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