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贯彻“五个严禁”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规定之后,为了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市高级人民法院采取了多项措施。据了解,“五个严禁”为: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市高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五个严禁”规定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制作“五个严禁”廉政卡,要求广大干警随身携带,随时起到警示提示作用;要求各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进一步严明法官的职业纪律,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将适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巡视,对敢于触碰“高压线”、违反“五个严禁”者严肃查究,决不姑息。
此外,为了方便人民群众举报,市高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市高院的举报电话是:27508606,举报邮箱:tjgfjj@tom.com。
来源:天津法院网 越严越不禁 引用第1楼一声叹息于01-23-2009 11:16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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