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把以某位权高位重人士为首的一批疯狂打劫的强盗送进监狱,终身监禁,永不许开释!!!!!!!!!!!!!!!!!!! 严重赞成! 引用第1楼花开于02-13-2009 22:13发表的:严重赞成!
可怜的人,原来很大方的评分给钱,如今也穷的只能拿出一个了http://rs.phpwind.net/E___5456ZHYXPWFG.gifhttp://rs.phpwind.net/E___5456ZHYXPWFG.gif 恐怕有点难度 纯属娱乐 引用第2楼末世烟华于02-13-2009 22:18发表的:
可怜的人,原来很大方的评分给钱,如今也穷的只能拿出一个了http://rs.phpwind.net/E___5456ZHYXPWFG.gifhttp://rs.phpwind.net/E___5456ZHYXPWFG.gif
谁说不是啊! 合谐,一定要合谐啊!!!!!!!!!!!!!!!!!! 引用第4楼蓝精灵于02-13-2009 22:19发表的:
纯属娱乐
就是由别人来买单! 打劫的同志对论坛GDP贡献卓越 引用第7楼花开于02-13-2009 22:23发表的:
就是由别人来买单!
你的理解错了,
每打劫一次,失败的概率更大,会付出更多的。
你可以试试,
每抢20元,会付出几个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