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到期后被告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然后公告送达被告人。只有证据确实充分,归还本金的胜诉应当没有问题,约定的利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四倍(楼主算一下你们间的月利率是多少,银行的月利率可以通过上网查找,以千分之几计算),对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后,可以在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后该债务永无过期,待发现被告人行踪或财产时即可请求法院执行。
贪小失大
这个利息真的不高啊
引用第12楼恋家房产。于02-14-2009 10:51发表的:
这个利息真的不高啊
两个月,2400元本金,要在归还是还3000元,利息是600元,月息300元,折合成月利率是千分之一百二十五,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月利率是千分之四点二(2008年11月27日公布的利率,年利率是百分之五点零四),四倍即千分之十六点八,你的是千分之一百二十五,你说高不高?
关键:一是借条;二是2011年2月8日前采取三点措施,1你的请求(向借款人);2提起起诉或仲裁;3借款人承认,当然前提是有借条。这样可以延长时效,记住要不断的催要,直到他承认后,实在不行让他出具新的借条。
明白了本金肯定是没问题 还有就是4倍的利息 具体的法院收多少钱啊?
放高利贷啊
引用第15楼恋家房产。于02-14-2009 13:50发表的:
明白了本金肯定是没问题 还有就是4倍的利息 具体的法院收多少钱啊?
按照规定财产标的不足1万元的收取受理费50元(简易程序审理的减半收取)。如果确需公告,您应当承担每次的公告费(由法院通知交纳,公告费具体数额可以参照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95456)。
那我周一去咨询 然后再通知一下他的家里人 说如不还款我就要起诉 了 这样可以吗 钱我先花这然后再还款的时候教他给我
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