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个性 发表于 2009-2-24 11:38:12

鼠首和兔首

中新网2月23日电 巴黎大审法院(Tribunal deGrandeInstance)于当地时间23日中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23日18时30分)紧急审理禁止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的请求。在经过审理后,该法院驳回禁止拍卖的申请,判定拍卖继续进行。如果不出意外,兔首和鼠首将被如期拍卖。

相约百年 发表于 2009-2-24 13:08:26

还有点王法不,还要点脸不
抢来的东西,明目张胆卖

末世烟华 发表于 2009-2-24 13:16:46

回 1楼(我想劫个色) 的帖子

根据中国的物权法和法国的民法典,在和平持有一段时间后,持有人就是合法的主人了,这就是见鬼的法律,为啥都是外国人持有咱的东西,咱怎么就没有合法的持别人家的东西呢?

☆我想我是海 发表于 2009-2-24 13:36:43

无奈!

32662 发表于 2009-2-24 13:42:52

强盗的行径!

向日葵 发表于 2009-2-24 13:45:58

拍卖战争劫掠的文物,于情于理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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