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ny
发表于 2009-3-8 19:43:40
外国人立法说:如果一样古董,流失其他国家,超过50年,之前的拥有者不再有用有权,而归现在的主人所有。
我们的发言人说:这么说,小偷偷了东西,强盗抢了东西,没被逮到,在自己家放几年,就是自己的了。
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感觉
发表于 2009-3-8 20:00:40
还真没听说
xiaolong
发表于 2009-3-8 22:36:33
回 楼主(sese1999) 的帖子
其实这是人民币在起作用,买通了市领导。用非法手段弄来的钱捐资灾区犯法就不究了么?天理难容
会流氓的武术
发表于 2009-3-8 22:45:06
王是加拿大的国籍,现在的这么多的人民代表竟然这么多的移民,随时的准备走人
mnbvcxzasdfg
发表于 2009-3-8 23:38:15
路过
活驴
发表于 2009-3-9 00:40:30
qxs2009
发表于 2009-3-9 02:13:31
不关我的事~~~~
快乐无忧
发表于 2009-3-9 06:26:10
看看!
力哥
发表于 2009-3-9 09:52:14
是吗
wuqing
发表于 2009-3-9 11:09:48
什么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