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太便宜他们了,还要附带把他们统统阉割掉,这样就省心了 http://bbs.ibaodi.com/images/back.gif
恐怕阉割一半的时候判刑的就更多了,受害者的身份也变了 引用第7楼太阳风神于03-17-2009 00:02发表的:
偶觉得现在的刑罚太轻了。 http://bbs.ibaodi.com/images/back.gif
是 引用第2楼老马识图于03-11-2009 21:32发表的:
最讨厌强奸犯了!!!!!! 还有拐卖儿童的!!!、 http://bbs.ibaodi.com/images/back.gif
都应该枪毙 没收作案工具!!!!! 引用第14楼海纳百川于09-17-2009 11:25发表的:
没收作案工具!!!!! http://www.ibaodi.com/bbs/images/back.gif
凡是抓到了就把他的“那个”割掉,以后绝对不会发生此类事件! 引用第17楼快乐雨于09-19-2009 07:56发表的 :
凡是抓到了就把他的“那个”割掉,以后绝对不会发生此类事件! http://www.ibaodi.com/bbs/images/back.gif
好主意! 引用第18楼花落若相依╮于09-21-2009 08:34发表的:
好主意! http://bbs.ibaodi.com/images/back.gif
这个办法好?那不是叫人断子绝孙吗?我觉得还是严判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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