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杨yang 发表于 2009-3-11 20:29:04

哥俩喝酒一人坠河 被告承担四成责任

付某与老同学孙某深夜在饭馆饮酒出来后,孙某又到商店购买了4瓶啤酒与付某共饮。午夜,他们在桥下撒起酒疯,结果遭到10余名行人暴打。行人走后,二人向河边走去,不想付某落水。被救上来后,付某花费5万余元医疗费,才保住了性命。事发后,两个老同学反目,付某将孙某告上法庭。他认为,孙某致其醉酒,而且没对其尽到照顾义务。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孙某再次购买啤酒加重了付某的醉酒,而且其负有照顾付某的义务,因此判令孙某承担40%的责任,即给付付某2.2万余元。

喝酒成性的哥们儿们都注点意吧!

梦想 发表于 2009-3-11 21:23:00

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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