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卖毒河豚 厨师长自称上菜前亲口“试毒”
http://tj.tianjinwe.com/images/2009-03/25/xin_1103062510159371792119.jpg卫生稽查人员发现当场“没收”
餐馆卖毒河豚 厨师长自称上菜前亲口“试毒”
2009-03-25 10:13:11
餐馆卖毒河豚 厨师长自称上菜前亲口“试毒”
天津网讯野生河豚的毒性相当于氰化物的2500倍,是被明令禁止销售的鱼类。但在可观利润驱使下,仍然有个别人偷偷销售河豚。宝坻区一家餐馆在偷偷销售了8条河豚后,被卫生监督所稽查人员发现,并查收了3条活河豚。
近日,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宝坻区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的工作人员在检查一家餐馆时,发现这家餐馆的老板很紧张,便在厨房进行了比较仔细的检查,并发现了3条活河豚。经调查,该家餐馆老板承认自己偷偷向顾客销售河豚,并已经销售了8条,每条价格148元。
“我们没收的河豚都在8两到1斤左右。顾客吃饭时,餐馆会向客人推荐河豚,厨师现场宰杀烹饪,并自称在上菜前会亲口尝一尝,隔5分钟后才会给客人上桌。”稽查人员赵雁鹏对记者说。
稽查人员称,这起河豚销售是该地区近年来发现的第一起,属于个别现象,但是吃河豚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 记者调查得知,该餐馆的厨师长曾经到江苏某河豚饲养基地学习烹饪河豚,并与该基地合作进行销售,与餐馆老板四六分成。人工饲养技术虽然弱化了河豚毒性,但目前仍然处于实验阶段,只有专业人员宰杀的河豚才可以食用。
记者近日走访本市几家大型水产批发市场,并未发现有河豚销售。据水产市场人员介绍,
河豚目前只在南方进行饲养和批发,天津水产市场并无河豚销售,但是不排除有个别餐饮单位从北京进货。
销售河豚 将受查处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确有部分餐饮经营单位违反《食品卫生法》、《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严禁出售河豚鱼的规定,擅自进行生鲜河豚鱼加工经营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全市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今后将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对擅自生产、经营生鲜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餐饮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十项、第四十二条和《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记者 李冰 徐杨 通讯员 李庆新 摄) 不敢吃 比较佩服敢吃河豚的勇气啊呵呵。 不享受了 不敢吃 不可想象,人们为了吃什么都敢做,真的是佩服阿 俺在十几年前吃过一次,厨师当面吃完以后我们才敢吃。 不吃不会死
吃了才会死 人家上菜要钱,他上菜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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