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一生 发表于 2009-3-31 13:28:01

蓟县妇保院院内感染事件责任人被处理

  本报讯(记者刘道安)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感染事件责任人被处理。3月29日,蓟县县委、县政府公布了处理结果。

  蓟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免去王新蓟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卫生局局长职务,撤销王新同时担任的蓟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撤销王连江蓟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蓟县卫生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委员职务;免去卢钱蓟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职务;免去贾立颖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职务;免去张建凤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护士长职务。

  据悉,目前,天津市卫生系统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的要求,认真开展大排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面进行整改,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神农 发表于 2009-3-31 14:31:03

这几个头,也倒霉呀!

军洋 发表于 2009-3-31 14:33:13

引用第1楼神农于03-31-2009 14:31发表的:
这几个头,也倒霉呀!

第一重要 发表于 2009-3-31 14:34:18

处理后的医院还有人去吗

健哥 发表于 2009-3-31 16:00:39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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