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
发表于 2009-4-9 11:38:42
就不该开始,两个人都痛苦。何必呢?!
会武术的流氓
发表于 2009-4-9 12:50:06
何必呢?!
康熙王朝
发表于 2009-4-9 13:54:38
又不怎么知道是错误呢
小丫黑黑
发表于 2009-4-9 14:16:41
既然结了 那就凑合吧
叶子7580
发表于 2009-4-9 15:27:40
想不明白啊 他们的速度也太快了
独醉落梅如雪
发表于 2009-4-10 09:20:05
闪电式
叶子7580
发表于 2009-4-10 18:30:51
回 15楼(漂流的云) 的帖子
恩 应该属于那种形式的,只是不知道会不会长久
flcool
发表于 2009-4-12 19:34:15
引用第10楼左边于04-09-2009 11:38发表的:
就不该开始,两个人都痛苦。何必呢?!
谁在一结婚时就准备着离婚啊?
╰★淡然
发表于 2009-4-12 22:00:37
见过身边最快的一对,认识7天结婚,半个月后离了
向日葵
发表于 2009-4-13 07:18:23
引用第18楼心痛我自知于04-12-2009 22:00发表的:
见过身边最快的一对,认识7天结婚,半个月后离了
怎么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