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 发表于 2009-5-4 13:58:45

谢谢楼主提醒

秋风 发表于 2009-5-4 17:35:06

Re:Re:回 4楼(人间过客) 的帖子

引用第9楼胖皮球妈妈于05-04-2009 13:51发表的 Re:回 4楼(人间过客) 的帖子 :


亲爱的,叫你朋友去咨询律师,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孩子的利益!

别因为怕被恶搞,而不赶上传照片,
.......

相约百年 发表于 2009-5-7 18:57:20

球妈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这事因人而异吧
有的人,一旦被恶搞,心里的阴影恐怕很久都挥之不去
那时候就很难弥补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皮球太耐人了

洗涤心灵的雨 发表于 2009-5-8 17:04:44

谢谢楼主提醒啊

玻璃居主人 发表于 2009-5-9 11:16:37

说的有道理
不过
过于严重了

叶子7580 发表于 2009-5-9 11:24:34

是啊,唯一能避免被恶搞的方法就是不发照片!

blue_crystal 发表于 2009-5-9 11:29:27

嗯,说得有道理。。。

快乐晓生 发表于 2009-5-9 21:21:17

有未经允许恶搞论坛上传图片的,会被禁止发布的

花落月影 发表于 2009-5-9 23:29:53

我也担心我的宝贝狗儿子

骑着毛驴狂奔 发表于 2009-5-12 20:03:15

有“一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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