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s6008 发表于 2009-8-10 11:59:28

晕啊,是么事啊!!他扔的可是中国的总理!我们普通的市长讲话要是有人这样也得拘留15天!太憋气了,想不通?也许我们普通百姓没那头脑?

飞虹 发表于 2009-8-11 10:28:42

判决合理!
不过国内就不要学习了 还别是总理 你向县长扔个鞋子 估计就得进去3年

tjbdyyj 发表于 2009-8-12 11:35:48

对于那种行为 应该判他2年 看他还敢对总理无理不

飞虹 发表于 2009-8-12 17:45:21

在那里 官员和普通公民的地位是一样的,就是总统也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他的权益和普通公平一样 难道你向一个普通人丢只鞋也没有造成伤害就要被关两年吗?

喜鹊 发表于 2009-8-12 18:11:04

我也认为判决无罪比较合理。而且法官判决他无罪并未认为他的行为无害!换位司考,假如在北大有学生拿鞋砸布朗呢?相信很多朋友又会转过头来叫好了吧?前后相比不觉的荒谬么?
我们最好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去套用到西方人的行为之中。

大地10 发表于 2009-8-13 19:13:43

引用第14楼喜鹊于08-12-2009 18:11发表的:
我也认为判决无罪比较合理。而且法官判决他无罪并未认为他的行为无害!换位司考,假如在北大有学生拿鞋砸布朗呢?相信很多朋友又会转过头来叫好了吧?前后相比不觉的荒谬么?
我们最好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去套用到西方人的行为之中。 http://bbs.ibaodi.com/images/back.gif

有道理,张显民主风范!!

寻兰人 发表于 2009-8-15 19:50:31

我到觉得谁向谁扔鞋子,都不行,但不知是否触犯法律.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9-8-23 19:55:24

换位思考,有生以来你不满时向别人丢过什么吗(口水、废纸团、其他杂物,甚至拳头等),那应该判几年?

jason 发表于 2009-11-29 21:55:03

支持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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