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9-7-17 12:38:44
合理但不合法吧?也容易产生各种问题。建议在个案上,由论坛与红十字等相关部门共同运作。冰冻的眼泪 发表于 2009-7-17 13:00:37
如果能成立当然是好事浴火的凤凰 发表于 2009-7-18 11:41:53
很复杂也很困难xilin1121 发表于 2009-9-10 17:20:52
在民政部门注册就成了王小亮 发表于 2009-9-12 15:53:57
沾上钱都不好弄铁观音 发表于 2009-11-8 20:38:33
遇着需要救助的就由论坛临时召集救助吧,没有的时候就顺其自然,这个里面说法可大了去了,咱这么好的司令员别让咱给鼓捣腐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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