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不对劲了 发表于 2009-6-16 20:30:34

如果宪法里写入对腐败官员的重罚,死了白死,看谁还敢去公费找小姐

大洼人 发表于 2009-6-17 06:11:52

防卫过当

七叶果 发表于 2009-6-17 14:31:15

引用第2楼未来战士于06-16-2009 19:26发表的:
我就不明白,啥叫防卫过当~~~
要是我,扎死他再捅18个窟窿~~~~~~

那估计肯定得判...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09-6-17 16:54:59

引用第9楼z41800于06-16-2009 20:25发表的:
如果刺死的是普通人,那今天的结果肯定是正当防卫。现在的死是的当官的,这就不一样了,如果也判正当防卫,那以后当官谁还敢去“洗浴”中心啊。去了,死了,人家还不偿命,没看到这些人去“洗浴”中心是轻车熟路。 所以要判防卫过当,有精神病也是设计好的,主要是舆论太大了,双方都要能下来台啊。

就是邓玉娇真是被强奸了,法院也不会判强奸,肯定会是卖淫和嫖娼。

现在主要是网民的力量太大了,要不像 七十码、邓玉娇、嫖宿幼女案这样都会是不同的结果。

实在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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