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fer 发表于 2009-7-15 20:43:41

惊!晒晒中石化1200万的天价吊灯图(转帖)

不久,几位朋友到数十亿建造的中国石化大楼参观,10余层高的辉煌大堂已经让所有人惊讶了,可是负责接待的领导偏偏让大家猜猜悬挂在大堂中间的一个吊灯的价格,有人猜8千,有人猜1万,有人猜5万,有人猜10万,也许去的朋友没见过大市面,看看接待方的眼神和摇晃的脑袋,大胆报出100万的天价。接待方的领导看大家真的猜不出来了,便说“再加10倍也不够!”,大家真的目瞪口呆了:“啊?1000多万一个灯?”这时接待方领导小声地说:1200万。现场所有的人彻底地晕了!


jennifer 发表于 2009-7-15 20:45:07

知道油价一直涨的原因了吧

花开 发表于 2009-7-15 20:58:56

才1200万哪!
人家原总经理就受贿2个亿呢!

雪山飞狐 发表于 2009-7-15 21:27:30

吊灯不够大,没老总胃口大,贪2个亿。

蓝精灵 发表于 2009-7-15 21:28:02

中石化上演 不差钱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9-7-15 22:29:36

好像是个亏损企业吧

二把刀 发表于 2009-7-16 15:22:22

明儿我也去卖吊灯

二把刀 发表于 2009-7-16 15:45:13

引用第3楼雪山飞狐于07-15-2009 21:27发表的:
吊灯不够大,没老总胃口大,贪2个亿。 http://www.ibaodi.com/bbs/images/back.gif
原中国石化总经理陈同海受贿近2亿一审被判死缓

本文网址:http://news.backchina.com/2009/7/15/gb2312_48979.html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案发后,陈同海退缴了全部赃款。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陈同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陈同海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陈同海在因其他违纪问题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得上述全部受贿事实,具有自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此外,陈同海还具有认罪悔罪,检举他人违法违纪线索;为查处有关案件发挥了作用,以及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等酌情从宽处罚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二把刀 发表于 2009-7-16 15:46:44

油价能不高吗?

温柔的疯 发表于 2009-7-17 07:33:59

小声地说:1200万。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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