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 发表于 2009-8-19 14:41:51

执行了多年的政策,也争论了多年。

飞翔的鹰 发表于 2009-8-19 15:05:13

2、3、4条每年都这样!
所以奉劝未婚的女教师们,要嫁就要嫁给当官儿的!

大哥8 发表于 2009-8-19 16:13:59

我要进城

二把刀 发表于 2009-8-19 16:17:12

全是配偶啊?

飘逸262 发表于 2009-8-19 17:13:15

引用第21楼快乐雨于08-19-2009 15:05发表的:
2、3、4条每年都这样!
所以奉劝未婚的女教师们,要嫁就要嫁给当官儿的! http://www.ibaodi.com/bbs/images/back.gif

走马观花123 发表于 2009-8-19 17:19:28

“主人”要多替“仆人”想一想,仆人们天天受苦受累,每天吃糠咽菜容易吗!!!!理解万岁!

xxxx 发表于 2009-8-19 20:11:27

未婚的要挺住,在有四五年你也能进城。千万不要结婚。悔死我了,结婚这麽早,不然我也进城了。唉!!!!!!!!!!

乡情守望 发表于 2009-8-19 20:37:04

引用第10楼Dean于08-19-2009 08:52发表的:
作为国家的主人,我们首先要解决仆人的后顾之忧,这样国家才能强盛。 http://www.ibaodi.com/bbs/images/back.gif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9-8-19 22:24:37

政策不透明,没说明是正配还是-------

32662 发表于 2009-8-20 07:44:24

不论是不是原配,有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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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宝坻老师想进城的有机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