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
发表于 2009-8-19 14:41:51
执行了多年的政策,也争论了多年。
飞翔的鹰
发表于 2009-8-19 15:05:13
2、3、4条每年都这样!
所以奉劝未婚的女教师们,要嫁就要嫁给当官儿的!
大哥8
发表于 2009-8-19 16:13:59
我要进城
二把刀
发表于 2009-8-19 16:17:12
全是配偶啊?
飘逸262
发表于 2009-8-19 17:13:15
引用第21楼快乐雨于08-19-2009 15:05发表的:
2、3、4条每年都这样!
所以奉劝未婚的女教师们,要嫁就要嫁给当官儿的! http://www.ibaodi.com/bbs/images/back.gif
走马观花123
发表于 2009-8-19 17:19:28
“主人”要多替“仆人”想一想,仆人们天天受苦受累,每天吃糠咽菜容易吗!!!!理解万岁!
xxxx
发表于 2009-8-19 20:11:27
未婚的要挺住,在有四五年你也能进城。千万不要结婚。悔死我了,结婚这麽早,不然我也进城了。唉!!!!!!!!!!
乡情守望
发表于 2009-8-19 20:37:04
引用第10楼Dean于08-19-2009 08:52发表的:
作为国家的主人,我们首先要解决仆人的后顾之忧,这样国家才能强盛。 http://www.ibaodi.com/bbs/images/back.gif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9-8-19 22:24:37
政策不透明,没说明是正配还是-------
32662
发表于 2009-8-20 07:44:24
不论是不是原配,有证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