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xichang 发表于 2009-8-26 08:04:57

普通百姓住房敢问路在何方?

普通百姓住房敢问路在何方?


人们总是喜欢为居高不下的房价做各种痛苦的呻吟,整天只知道做无谓的无用功,不但房价没有降下来,反而倒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经过反思之后,我们在这里骂开发商、哭爹喊娘,倒不如静下心来寻找一条通向“罗马”的大道,想想办法为自己的住房出路开辟一片新天地。

《西游记》片尾曲中的一句歌词“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可以说为我们徘徊在高高门槛之外的人指亮了一条明路。我们是没有房子,但不代表我们住不上房子,我们的出路在哪里?没错,就在脚下。我们的路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需要我们用辛勤的汗水和智慧、以及踏实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需要我们用心去开拓、去进取。


今年,一直光打雷不下雨的物业税征收终于有了新动静。国务院5月25日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前不久,有媒体就解读为“物业税在深圳首先开征”,不过,深圳市地税局对盛传的“物业税或将在深圳首先开征”传闻予以否定。尽管如此,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如果开征物业税,由于把原来交易环节征收的税费稀释到了拥有环节,所以房价会有所下降。


当然稍微理智一点的人都不会把住房梦全压在这块宝上。据了解,像目前这种情况,全国的房源都是供不应求的,只是靠增加税负这种手段来打击房价,效果有限,因此房价并不会大幅下降。另据有关人士分析,房地产持有环节的税收短时期内还无法实行。其主要原因是,1999年我国房地产改革,考虑到单位刚刚把房子卖给职工个人,其中有的是贷款买的,另外产权也没有落实得非常清楚,所以暂时没有对个人征税。


看来这项措施只能算是一个小插曲,就算实施了,恐怕对早就疯跑的房价一时想刹住车也不是容易的事,况且物业税征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我们还是相信自己吧,路在脚下。


当然,能靠自己努力挣来钱买房最好不过了,那多有面子啊,别不信,现在多少人买房就是冲着这个“面子”买的!据调查显示,在北京收入还不错的人,要不吃不喝10年才能买得起一处 60平方米的住房。如果要住90平方米的房子,又需要多少年不吃不喝呢?


目前,社会上“买不起房”的呼声很大;在我们生活中,小两口挤一间房甚至几个人挤一间房的也非常普遍。然而,在统计报告中,这些人却能分享一个非常体面的平均数。这个平均数,实际上掩盖了很多人居住条件差的事实。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为买不起房而发愁,租房是解决我们国家现状最好的出路。


或许许多人都不以为然,总觉得我生活了一辈子连套自己的房子都没留下,从心理上接受不了。我个人认为,这完全是心理不成熟在作怪。我不举国外为什么不会把买房看得那么重而租房却不算丢人的状况,人家是国外,对我们来说远了点,毕竟国情不同、传统文化有异嘛!


我们就看看我们自己,拼死拼活就为这一套房子?太不值得了吧?难道我们就这点追求?不要以为一辈子辛辛苦苦挣来一套房子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遗产就算是道德礼仪。殊不知您这么一想,人人这么一想,这么一做为推动房价做了多少贡献?养肥了多少开发商?同时又为开发商制造热销气氛找到了再“合理”不过的理由。你知道你的罪过有多大吗?不顾及自己经济实力盲目跟风的购房者甚至比黑心的开发商更可气,像这种人沦为房奴,就算是冯仑骂他一千遍“活该”也是咎由自取,毫不解气。实际上他们也要为高房价承担相当大的罪责。


另外或许许多人都不考虑房屋的使用年限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该期限自开发商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第一天就开始倒计时。假设,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没有任何闲置期,马上以最快的速度全力投入开发。按照正常情况,等到买房人入住时,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买房人能享受到70年的使用权,最多也就是60多年。如果再遇到开发商资金不到位,土地出现闲置开发、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如果工程出现停工现象,甚至出现长时间烂尾后转手再开发或者房屋建成长期空置后再出售等情况,那等到买房人入住时也许使用年限只有50多年甚至更短了。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打消你买房那么强烈的愿望,看后是不是有点……这就对了,泼泼冷水也让你清醒一下。


作为一种不仅与生活相关(而且与地位象征等相关)的商品,商品化开发的房屋始终会保留一定的流行性特征,因此解决目前中国的“房价”问题不应仅集中于目前市场中的商品房。而更应该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解决居民的居住问题,估计租房就是最有效途径了。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也表示过,我国房地产市场在实现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蕴含潜在金融风险、增量市场与存量市场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增量市场在房地产定价方面居于主导地位,使房地产价格由开发商主导,房地产结构失调是引发房价上涨的主因。她提出,人人有房住非人人有房产,我国亟需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楼市将步入租售并举时代。


好一个“人人有房住非人人有房产”,一语道破天机。也就是说从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看,要明确区别居住问题和住房买卖问题。特别是普通人要走出“要住房就只能买”的误区,应该将“居者有其屋”演绎成“居者拥其屋”,一部分人完全可以在租赁市场上解决住房问题。购房大军浩浩荡荡,而租房者好像处在社会边缘,这种情况应该得到改变。住房是人们生存的需要和基本权利,只有租房自住才是纯粹的消费行为,而购房则是储蓄——投资行为。试想一下,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没有,哪来资本投资?


至于租房有哪些优点(当然相对于买房来说的),下面列几条您看看。


租房可以避免买房所面临的贬值风险、举债风险、交易风险、意外损失风险、卖出风险和还款风险;租房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随时搬家,买房即使住得不舒服也不得不住在那里。所以说居住环境恶化,租房能避免损失过大,还可以根据自己好恶择邻而居;鉴于现在房子的质量问题,如果出现了漏水或者白蚁之类的问题走人就是,买的房子就不可以。


租房的好处多多,我在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您比我聪明,您还是自己算算这笔帐。不过如果你看完后认为我反对买房的话,那您可就大错而特错了,我将会比窦娥还冤。我在最后重申一遍:买不起房的同胞们,租房又何妨?租房不丢人。路就在脚下,看你怎么走。

珍惜 发表于 2009-8-26 10:02:24

租房也很贵的

飞翔的鹰 发表于 2009-8-26 18:55:40

无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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