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的鹰 发表于 2009-10-2 08:23:07

原配叫板小三“躲猫猫”(欢迎评论)

来源:广州日报

主角:陈晓茜

口述时间:8月8日

对于自己感情的未来,陈晓茜也摸不到底,但她甘愿这样一直下去。她说,“说真的,我和他现在过得很幸福,唯一的缺点就是,他已经有老婆了”,对于这段至今仍没结果的情感,她的见解是,如果想得开的人,内心终归是得大于失的。

聊天时,对于自己是“小三”的身份,对于原配的叫板,陈没有耗费过多的精力去辩解,自己去夺人家的丈夫确实是有错在先,但内心的舍不得让她一次次地接受打击之后又一次次地原谅对方。

陈的手机上,贴着自己和男友的大头照,每隔一段时间,她会用手去搓搓上面,尽管上面没有太多灰尘,她认为他们之间的爱是真的,是其他什么外在因素无法阻止的。陈说,她和男主角之间这段是自己的初恋,无论是过去、现在甚至将来,这段感情无法再改变,她说自己虽闯入别人的家庭,却不拿男方一分钱,这并非像交易那样可耻。

A 爱上有妇之夫

今年年初,在东城酒吧街一间KTV,朋友生日,我和他不期而遇,他32岁,但仍是一张娃娃脸,很阳光很帅气。临走时,我留下他的QQ。

网聊不到半个月,我们俩俨然是多年不见的老熟人。一天晚上,他约我出来喝咖啡,他试探地问我“如果追你会怎样?”我说不要开玩笑,这时他却对我说,他跟我聊得很好,像知己一样,我不语,我心里何尝不是这样?

他是个“住家男”,很体贴。不久,我感冒了,他到我家,还带来了一碗鸡汤。他跑到厨房煲了一锅水,端到我面前,给我除去鞋子袜子,他说,“泡到双脚发红,可预防感冒”,我狐疑地盯着他,他笑嘻嘻地告诉我,“临时在网上补充学习的。”我的心彻底被他俘虏了。

1月22日晚,他以“庆生”为由在KTV庆祝我病好,当晚,他为我唱了一首郑秀文的《如何掉眼泪》,杯盏交错后,我跟他开了房。

醒来时,他表情凝重地告诉我,自己22岁就结婚,小孩今年6岁,而我则是他的最爱。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他的电话来了,那边是他抽泣的声音,他说跟老婆同睡一张床又有孩子,男人应该去承担这个责任,他又说老婆脾气暴躁,想离婚却舍不得孩子,只能等到忍不住她时冲动地离了……我按掉了,他说为了责任可以放弃一切,包括我,他的话很实在,不带欺骗成分,但我忍受不了可能没终点的偷偷摸摸的日子。

B 幸福的小三

一个星期后,我鬼鬼祟祟地跟他再一次见面,他将我揽在怀里,我心一下子就酥软了:小三就小三吧,过得快乐就行。

他买东西都是两套,我和他老婆一人一套。我心里有种别样的滋味,却说不出口。我在市区买的新房装修,他塞给我1万元,我拒绝了。

每一次,他来我家中,总会给我带一朵红色玫瑰。我也会识趣地做一顿丰盛的晚餐挽留住他的胃,这时他会忙上忙下,换煤气、灯泡,把男人该做的都做了,他会跑过来抢过我手中的锅铲。

其实这种生活也不错,可自由支配时间,想他时,招之即来,闲时就跟女友厮混:健身、美容、旅行。

C 原配来叫板

纸毕竟包不住火。5月23日晚,他发短信告诉我,说自己打球扭伤了脚,我马上电话问他有没事,他随后走到另外一间房,将门反锁,跟我聊了一个多小时。这一举动让他的老婆起了疑心。

他的电话响了,我接听,对方没声音,双方僵持了约30多秒,我意识到出事了,马上挂了。15分钟后,我的手机有十几个未接。

最后,他的手机又打来了,是他的声音:“我们以后不要再讲电话啦,以免让我老婆误会。”那晚,泪水陪我过夜。第二天早上,他来了。他说是老婆逼他这么做的,又开始给我做早餐。

一个幸福的星期又过去,这天,他突然发短信告诉我,让我把家的具体地址发到他手机,他说去逛街看中一条裙子要快递给我。半个小时后,他突然来电:“我老婆来了,你赶紧走”,原来是他老婆利用短信偷偷骗取我家的地址,我赶紧把家门紧锁。

“嘭嘭——”门外,是他老婆擂门的声音,紧接着,是脚踢门的声音,我吓得躲在房间里面连大气也不敢喘,过了约1个小时,她终于离开了,是被保安劝走的。

从那天起,莫名的电话、奇怪的敲门声……我不堪其扰,每次过后,他总会过来好言好语劝慰我。反过来想想,这种小三的日子我真觉得很舒服,唯一不写意的就是偶尔原配会来叫板。

点评:快感是一时幸福是一辈子

男主角这种躲躲闪闪的日子过得也是窝囊,两条路:强扭的瓜不甜,如果跟老婆真合不来,就离婚吧;如果还恋着家,请主动离开女主角。奉劝一句:选择自己所爱的人,认真一心一意走下去,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女主角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对男人信奉的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观念。这对于一些年轻的白领新贵而言,确实是一种比较惬意和自由的生活方式。但是,快乐只是短暂的,男主角终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生活轨道上,那时,天伦之乐便是属于他人,而没有一纸结婚证书的小三只能在漫漫长夜寂寞空叹,请记住:快感是一时的,幸福是一辈子的。(周伟涵)

飞翔的鹰 发表于 2009-10-3 08:49:56

太疯狂了!老鼠都给猫做伴娘了!

云梦 发表于 2009-10-3 11:29:16

怎么说呢?法律?道德?无法言说。

别惹虫子 发表于 2009-10-19 10:31:51

都已经这样了,那个男人还那样,不知道怎么说了,对两个女人都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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