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 发表于 2010-1-9 19:08:29

为女起名“北雁云依”报户口遭拒上法庭

为女起名“北雁云依”报户口遭拒上法庭
发布日期: 2010-1-8 12:51:17 稿件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作者:合肥手机报,“掌”握更精彩!安徽移动手机发送hfb到106586666订阅,月费3元。
    合肥晚报讯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民吕先生因为给爱女起了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北雁云依”而遭遇落户困境。因为这个名字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户籍部门认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不改名字没法报户口。上月25日,吕先生将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公安部门不给“北雁云依”落户行为违法。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于1月底开庭审理此案。本月4日,历下分局邀请了法律、民俗等有关专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吕先生的妻子姓张,他们的女儿于2009年1月25日出生,爱好传统文化的吕先生为孩子起了一个很独特的名字“北雁云依”。“这个名字既没有随我姓,也没有随她妈妈的姓,这四个字富含很多寓意。我认为是应该允许叫的,但没有想到,在申报户口时引来了麻烦。”
    吕先生说,2009年3月,他去济南市燕山派出所报户口,不料户籍工作人员认为这个名字怪异,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不能以此给孩子上户口。吕先生随后去了济南市公安局,“那里也说不行。说根据婚姻法,子女要么随父姓,要么随母姓,不带姓不能落户。还说这是省公安厅一个规定里面的,非要我给孩子改名字。”
    因为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济南市公安局对吕先生给孩子起名一事十分重视,还会同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专门向省公安厅汇报,反复研究讨论,甚至请示公安部如何处理。本月4日,历下分局邀请了法律、民俗等有关专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这种情况确实太特殊了,我们也想积极解决问题,哪怕他在4个字前面加个姓都可以,但是对方不答应。”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除了婚姻法,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还向吕先生提供了他们所依据的《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住人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关于公民姓名登记部分规定:“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
    但是,吕先生仍然坚持自己的选择。

云梦 发表于 2010-1-9 19:09:21

我觉得这个名字还蛮不错的。

云梦 发表于 2010-1-9 19:10:25

可是中国人太多了,要是这样取名字的话,够热闹的。

king 发表于 2010-1-9 19:25:25

没啥好听的啊

地王 发表于 2010-1-9 20:31:10

多磕碜的名字啊

啄木鸟5612 发表于 2010-1-9 20:56:51

怪哉……

笑剑 发表于 2010-1-10 08:33:24

军洋 发表于 2010-1-10 10:07:19

想和你握个手

雪莲 发表于 2010-1-10 13:37:00

这名不错

掌心化雪 发表于 2010-1-10 18:01:45

在什么山,唱什么歌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为女起名“北雁云依”报户口遭拒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