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5612 发表于 2011-4-10 23:17:00

36楼心中只有“喝血”和“吻腚”就是没有法律,对于腐败的纵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啄木鸟5612 发表于 2011-4-10 23:35:40

引用第44楼迦楼罗王于2011-04-08 21:45发表的:
既然是警察,是公务员,头顶国徽,肩扛重担,担负起的是老百姓的信任和重托!!!
担负不起的,就是败类,人民的罪人!!!
吃国家粮饷的公务员,是要保护老百姓的,而不是只为钱和权服务!!!
如果你辜负了人民,辜负了你的衣食父母,辜负了你的父老乡亲,你在警容镜前,又有什么脸对得起你头顶上闪闪发光的国徽!!!
谁给谁脸???扪心自问,你是否会羞愧万分~~~images/back.gif

现在很多人都是吃人饭,不拉人屎!

啄木鸟5612 发表于 2011-4-10 23:38:51

电影《天下无贼》的经典台词:——说我像警察……你冤枉好人!

开心为你 发表于 2011-4-11 00:37:30

谁想和 ZF 做对??逼急了才会出此下策。 个别人仗着有点势力 欺负人。 我们为什么不能勇敢的和他们抗衡呢???

梦境 发表于 2011-5-5 21:07:00

小心挨办啊

马里亚纳 发表于 2011-5-7 23:51:35

回 6楼(花落月影) 的帖子

感情上说是对方不对,按交通法说他的车头在你前面,而且是你的车头撞了他的车身,应该是你全责。

ccrr1065 发表于 2011-5-8 07:50:07

迦楼罗王 发表于 2011-5-10 00:23:18

呵呵,不是啦,对方没有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他其实是全责的
而且,他的行驶证被扣了,机动车驾驶证也被扣了。
之前几分钟,他撞了一个人,然后警察让他去停车场的。

迦楼罗王 发表于 2011-5-10 00:27:57

在南关大街,只有中间是机动车道,两边是非机动车道。
他驾驶车从右侧非机动车道超车,往左侧强行并道,您说谁的错?
再者,南关大街是不允许超车的。

中年感悟 发表于 2011-5-10 08:16:10

这样的执法者就应该被处理,当今社会的不稳定就是这些人造成的,拿着俸禄不作为,就是人渣中的人渣!

大家不能再给这种人适应的土壤,有烂根就该挖出来,应该给他们完全曝光,走在街上也叫人指点,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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