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叶子 发表于 2010-3-11 21:44:35

我们听说是班主任的主任按班主任待遇

konda 发表于 2010-3-12 06:32:23

不想做评论了

天上雪莲 发表于 2010-3-12 17:27:40

取最高是合理的,但不能兼得。

紫色回忆78 发表于 2010-3-12 19:24:07

我们这主任160,还兼着年级组长+40,不就是挂个衔儿吗,还不是都拿了,上哪说理去。

情况属实 发表于 2010-3-12 20:13:45

领导就不是人奏的吗???

感觉不对劲了 发表于 2010-3-14 12:53:00

回 9楼(海纳百川) 的帖子

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项,教育局制定这样一项方案,能让大多数人不满意,也是难能可贵!

你太有柴了,读你这句话,把我气乐了

大中国 发表于 2010-3-14 20:14:11

我觉得教师应该好好考虑教学的事,这些是由人事部门来定的.

青橙也有爱 发表于 2010-3-14 22:05:47

回 16楼(大中国) 的帖子

正因为是人事部门定的不合理的制度大家才说,要是自己定的谁打自己的脸啊。人事部门不干人事。再说明一点:大家提出一些看法并不影响教学。

工兵 发表于 2010-3-14 23:09:49

第一,所有的工资款,是按乡镇的的教师数的发放。
第二,别的看见人家多得点工资就不平衡,人家干的活还比你多呢。
第三,这次的发放标准,应该是不兼得。也就是说,干活都得干,工资按最高标准只得一项。


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项,教育局制定这样一项方案,能让大多数人不满意,也是难能可贵
就像学生考试把选择题都选错了,也实属不易。

血中zh口开心 发表于 2010-3-14 23:13:05

全他妈的给领导长了,普通教师没戏,罢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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