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薄之盐 发表于 2010-3-12 10:24:40

人大代表建议:信访“喊口号 静坐”等应该判刑


 内容提要: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他列出20种应受到刑罚的信访行为,其中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15年有期徒刑。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西副主委刘庆宁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西副主委刘庆宁在提交的一份关于信访的议案中第一句就这么写到。不过,他认为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闹访、不分场所找领导闹访等信访问题很严重,已经“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所以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他列出了20种应受到刑罚的信访行为,其中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非法聚集、滞留,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这些行为如果多次或有严重后果,那么将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15年有期徒刑。
  昨晚南都两会“说吧”照例在微博互动平台发布今日征求网友意见题目,引发热议,一个多小时评论超过150条,大多数网友都对这一议案表达了愤慨,认为老百姓日子过不下去了才上访,却因为影响领导生活秩序而要坐牢,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多名网友指出这一议案已经明显违背《宪法》,“请这位代表重新,或者第一次也行,读一遍宪法。”王小山评论。

王小亮 发表于 2010-3-12 11:18:38

阎王么?
自杀还能判刑···

32662 发表于 2010-3-12 11:21:37

立足点不同啊

快乐晓生 发表于 2010-3-12 11:24:36

简直是在放P,不解决问题的人怎么不判刑

会武术的流氓 发表于 2010-3-12 11:34:42

代表啥素质啊,干得了吗,干不了滚你妈的远远地,我擦

庄主 发表于 2010-3-12 11:36:11

娶81个媳妇

少年的龙 发表于 2010-3-12 12:50:43

直接建议信访办不接待信访不就得了

黄华华 发表于 2010-3-12 13:53:40

谁敢说真话?谁敢不恭维我们伟大的党?

啄木鸟5612 发表于 2010-3-12 14:48:34

猪也可以当人大代表?

啄木鸟5612 发表于 2010-3-12 23:10:26

无耻的法盲!
还有更好的办法————开坦克去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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