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洒洒 发表于 2010-3-25 08:06:34

重庆拟对高价商品房征税 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重庆晚报3月25日报道在昨日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在作《关于2010年全市重点工作的情况报告》时表示,政府将采取四个有力措施管理好商品房,防止房价不正常波动。其中,就包括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据悉,我市的这些相关思路已上报国务院。

黄奇帆说,要管理好商品房,首先就要保证对商品房的投资量达到供求平衡的状态,要保证市场上的商品房既不能太多、也不要太少。目前,我市对商品房的固定投资量要保持在社会总投资量的25%,若超过40%,就可能导致房地产业泡沫;其次,是对商品房建设总量的控制;再次,通过控制土地拍卖价来调控房价。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占到房价的三分之一左右;最后,还要对高端房进行遏制。黄奇帆说,事实证明,高端房的价格会对中端房带来影响。

如何遏制高端房呢?黄奇帆说,对这些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怎样判断高端房?他举例说,比如一个人买了5套或10套房,通过炒房牟利,或者其所购买的房子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其价格超过普通房价的2倍、5倍,甚至10倍。如果中端房的价格为每平方米3000元,你购买的房子价格却达到每平方米6000元。那么,这样的房子就属于高端房,就要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日前,我市的这个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王小亮 发表于 2010-3-25 10:08:42

呵呵 会不会加到购房者的头上呢

忘记星河 发表于 2010-3-25 10:35:44

引用第1楼王小亮于2010-03-25 10:08发表的:
呵呵 会不会加到购房者的头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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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针对富人的,不知道会不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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