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夫妻催债“气死”欠债人分别获刑3年 引发争议
[提要] 去年12月5日,河南新郑市的郭某和妻子赵某遇见了两年前向其借了1万元钱的高某。双方因为债款的事情发生了争执,撕扯起来。事后,高某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死亡。昨日,新郑法院一审宣判,郭某夫妇二人因过失致人死亡各被判处3年徒刑。这一判例引起业界关注 …别催我还贷,我有心脏病!
银行注意啦!搜狐网友发问:如果我向银行贷款了,我也称有心脏病,是不是银行不能向我催款了呢?[我来说两句]
高兴不高兴,都会引发心脏病
高兴不高兴,都会引发心脏病搜狐吉林省网友:那么反过来,若是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还债而心脏病发作死亡,债务人判刑坐牢不?那也不能捐款了,如果灾民拿到救灾款,一激动死了,你就被判刑的… [我来说两句] 奇事年年有,以后会更多
有钱借人做人情就要做到底,相信借方有钱是会还的,没钱催也没用,轻则伤情重则相残。讨债不敢理直气壮,扶人不敢名正言顺,病人不敢私车送;捡钱不敢归还,救困不敢停车,社会为什么成这样了… 如果警察遇到在逃犯,抓还是不抓?————坚决抓!
如果警察抓犯罪嫌疑人,致使嫌疑人心脏病发作怎么办?————没关系!罪有应得!
如果警察明知犯罪嫌疑人有心脏病,抓还是不抓?————该抓还得抓!只要不碰上郑州某法院! 天呀,这是什么世道呀 真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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