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把学生早恋公开化当洪水猛兽
来源:红网4月29日,《都市消费晨报》上一则题为《乌市街头中学生当众拥吻早恋公开化让人担忧》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中学生早恋并不是什么秘密,但多为不公开的“地下式”。因为前有社会的认可,后有父母的打压,左有学校的限制,右有舆论的批判。但事实上,越是这样,中学生早恋就越呈现出反弹之势,愈演愈烈。
如今,乌鲁木齐市出现了中学生当街拥吻,甚至42人中就有34人表示曾在路边、公园等公共场合遇见过学生拥抱接吻。中学生早恋似乎有从地下转为地上,从不公开转为公开之势。对此,一些家长无比忧虑:这样下去如何得了!一些学校和老师也无奈地叹息:如今的孩子不好教育!
当然,中学生早恋,以至于发生拥抱、接吻、抚摸等边缘性性行为,甚至其背后可能隐含的实质性性行为,是不利于中学生这一未成年群体身心健康的。但我们又有必要将其当成洪水猛兽一样忧防范吗?这其中责任又能否全部推给早恋的孩子?
其实,今日之学生早恋现象,从一定程序上来说,责任在于大人,是缺失的教育以及不良社会风气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拒绝早恋,首先得从生理教育、情感教育、责任意识教育的补课上入手。至少,我们不能一边反对孩子去探寻两性之间的那点神秘感,一边又打死不开尊口,不告诉孩子两性之间生理差异是怎么回事,情感与责任意识对人生又有什么作用和影响。其次,社会风气不良化加剧,直接影响甚至促使学生尝试早恋,文学、影视作品等在两性问题上故弄玄虚的放任,现实社会在情感问题、性问题上的开放甚至滥化,加剧了中学生的模仿欲望。
中学生早恋,从不公开到半公开,再到公开,本质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有些人不愿意承认而已。事实上,这也是早恋现象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不鼓励、不支持、不提倡早恋行为,但也不能简单地立法禁止(《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把早恋行为上升到法律禁止的高度,或者满脸无辜地表示担心和忧虑。而我们应该做的,是改变教育方式、净化社会风气,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相信,成人该做的事情都做好了,我们的孩子自会远离早恋和不健康的早恋性性行为。 正确引导!特别是家庭的关心和引导! 有的学校,六年级就开始有早恋的了,唉,一群孩子啊懂什么啊?好怀念我们小时候的风气啊! 孩子太小什么不懂,家长和老师要正确领导 沟通,教育很重要 从心理萌动期来看现在学生们恋爱是正常的,但是他们有正处在学习期,所以权衡取舍才是学习优先,不要恋爱,学生恋爱现象要家庭,老师,学生自身多方面解决,不要一味的禁止,严禁,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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