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厚座 发表于 2010-12-31 12:43:40

转帖香港媒体暴出房产税细则

转帖]香港媒体已经暴出房产税征收细则 第3套20%



不知真伪,大家自行鉴别,欢迎讨论

是香港翡翠电视台早晨新闻报导的(具体也和网上流传的细则相符),我想翡翠台作为香港媒体,能报导出来也证明起码是七七八八的事了! 下为网上流传的细则概要:

  提前透露房产税征收细则概要!!!!

  一、纳税义务人:以拥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纳税义务人。

  二、计税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成年子女。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员拥有独立房产后自动脱离不再为家庭成员。除继承外,今后应禁止未成年人拥有房产。

  三、征收对象: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为基础征收房产税,非产权房待转为产权房后再计税。

  四、计税依据: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

  五、家庭基本居住套数:夫妻处于在婚状态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两套;单身未婚或夫妻处于非婚状态(包括离异、丧偶)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一套。机构基本居住套数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

  六、家庭免税居住面积:等于人均免税居住面积乘以家庭人数,人均免税面积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为30-60平米。机构免税居住面积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免税面积以首套房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计算,首套房面积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于第二套房中扣除,依此类推。

  七、税率

  (1)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0.8%-2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年税率为0.8%;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二套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四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

  (2)套数排序以房屋购置时间为准,同一天购置的,以房屋面积大小排序。免税面积按照套数排序依次扣除,

  (3)与家庭外成员联名持有房产的,也计为单独一套,面积按注明产权比例或平均分摊。

  (4)机构拥有的住宅房产也可考虑采用5%或10%的单一税率,并禁止今后购买住宅房产。

  八、计税时点

  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房产数据和家庭成员,皆以此为准。

  九、税收优惠

  (1)夫妻无子女的,按照3人计算免税面积;

  (2)未婚单身或离异单身按照1.5人计算免税面积但免税面积不超过60平米;

  (3)丧偶的单身和子女夭折的单身按2人计算免税面积;

  (4)拆迁补偿房产和享受低保家庭可免征房产税。

  (5)不在市区范围内的旅游房产可免征或减半征收房产税。

  十、征税流程

  (1)税务部门于每年一月一日由房产税电脑征管系统自动生成纳税家庭成员信息和本地房产信息,并据此生成缴税通知单邮寄给纳税人,税款需在三月底前缴清,逾期开始计算滞纳金。家庭成员信息可由人口普查数据获得,也可由公安户籍部门反馈获得。本地房产信息由住建部全国住房信息查询系统获得,包括纳税人在本地的所有房产和套数排序、可扣除免税面积等信息。纳税人认为缴税通知单信息有误的,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本地税务部门办。

快乐晓生 发表于 2010-12-31 12:56:41

明天就1月1日了,没看到啥时推出

二楼厚座 发表于 2010-12-31 14:21:30

房产税细则还不一定是这么定的,网上转的。不过真的出来的话,应该会逼一些持有多套房屋的人‘出货’。仔细想想如果按照人均面积计算征税的话,势必对于平抑房价起到些作用。

shefuningke 发表于 2010-12-31 17:53:05

方法不错

但是近期如果推行这个方法,那就是对房价的推波助澜
外加会影响其他的民生问题

天狼哮天 发表于 2010-12-31 21:12:00

房屋普查太难了,是不是?

微薄之盐 发表于 2011-1-1 16:38:33

房屋普查太难了,是不是?
放心想要查怎么都好办,除非你产权不转移。

笑剑 发表于 2011-1-2 17:34:05

一个地方一个样

水兰兰 发表于 2011-1-7 21:44:45

只要对上层没好处的政策 施行不了

yang_jm 发表于 2011-1-8 08:56:54

这是早晚的事情

花开 发表于 2011-1-8 10:22:52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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