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鱼 发表于 2011-1-18 16:29:34

引用第9楼雨一直下于2011-01-14 16:11发表的:
如果路走到了尽头!你也别无选择! images/back.gif

事在人为,人生何处不尽头?路都是自己走的。

丁香鱼 发表于 2011-1-18 16:34:47

引用第11楼加菲猫于2011-01-14 18:13发表的:
感情破裂的婚姻还是离了好,净身出户怕什么 images/back.gif

我觉得对感情不负责任的人,动不动就离婚的人,不配为人父母。家庭生活,夫妻之间,吵架拌嘴,打打闹闹时间长了都难免,哪有动不动就离婚的道理?

绿萝花 发表于 2011-1-31 20:26:32

无语。。。。。。心痛。。。。。。

浮沉 发表于 2011-1-31 21:27:04

估计楼主的生活都是爱人创建的。嘎嘎!要我在送爱人2年工资,伟大不?扯淡 还没真离呢!

秋风 发表于 2011-2-9 19:09:33

回 23楼(浮沉) 的帖子

我们的婚姻是混凝土结构的。

我是针对那个——爱我,房本写上我名字文章写的。 不是针对某个人。

爱不是财富可以给予的,要做到:散尽财富,不换我妻(夫)。

夫妻相处能到达这个境界,就不会想爱我,房本写上我名字,也不会出来离婚——你舍得净身出户么? 当然这些都是假设。

hmily 发表于 2011-3-14 22:02:26

路过没有感情不如离了

秋风 发表于 2011-4-3 09:36:51

回 25楼(hmily) 的帖子

有几对夫妻是因为真感情而在一起的呢?单纯的无产阶级感情 估计很少,甚至没有

宝贝衣家童装 发表于 2011-4-3 09:48:55

回 21楼(丁香鱼) 的帖子

你在抬杠!!!

丁香鱼 发表于 2011-4-3 10:07:38

Re:回 21楼(丁香鱼) 的帖子

引用第27楼宝贝衣家童装于2011-04-03 09:48发表的 回 21楼(丁香鱼) 的帖子 :
你在抬杠!!! images/back.gif

没有一句话是损人的。

宝贝衣家童装 发表于 2011-4-3 11:28:39

Re:Re:回 21楼(丁香鱼) 的帖子

引用第28楼丁香鱼于2011-04-03 10:07发表的 Re:回 21楼(丁香鱼) 的帖子 :
没有一句话是损人的。 http://bbs.ibaodi.com/images/back.gif



没人说你损人,只是觉得你很喜欢抬杠。
好多事不是你自己想怎么样,事情就能像你想的那样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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