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之心3296 发表于 2011-3-23 10:15:18
不是这样的,要看付出多少啊,再有,那有资质的教师必定有涨的必要,不给涨,有不给涨的缘由。大家顺其自然吧,正所谓有求皆苦,无求乃乐,做好自己的本职即可,不要去计较,到时候,会给你的!浅浅 发表于 2011-3-23 20:45:29
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浅浅 发表于 2011-3-23 20:46:20
好多单位都这样,评聘分开。别的区也早这样了。助手 发表于 2011-3-23 21:41:03
早该作废,现在晚了,因为恶劣影响已经形成并将持续发挥作用。以后政策的出台应该慎重,更应该建立政策追责机制,这样才能避免胡乱拍板倒行逆施的现象。明明是恶法,明明是反动,却能延续多年,可叹可悲可恨可怜可耻可以休矣。清风88 发表于 2011-3-25 21:02:59
横绝峨嵋 发表于 2011-4-12 14:53:27
评聘分开可以,职称作废也行,但应该所有的人重新评聘呀!!!!! 新评上的就是后娘呀横绝峨嵋 发表于 2011-4-12 14:57:07
评聘分开可以,职称作废也行,但应该所有的人重新评聘呀!!!!! 新评上的就是后娘呀横绝峨嵋 发表于 2011-4-12 14:57:29
评聘分开可以,职称作废也行,但应该所有的人重新评聘呀!!!!! 新评上的就是后娘呀dfzz 发表于 2011-4-15 20:42:29
回 33楼(助手) 的帖子
呵呵……举手,我就两只。dfzz 发表于 2011-4-15 20: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