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之心3296 发表于 2011-3-23 10:15:18

不是这样的,要看付出多少啊,再有,那有资质的教师必定有涨的必要,不给涨,有不给涨的缘由。大家顺其自然吧,正所谓有求皆苦,无求乃乐,做好自己的本职即可,不要去计较,到时候,会给你的!

浅浅 发表于 2011-3-23 20:45:29

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浅浅 发表于 2011-3-23 20:46:20

好多单位都这样,评聘分开。别的区也早这样了。

助手 发表于 2011-3-23 21:41:03

早该作废,现在晚了,因为恶劣影响已经形成并将持续发挥作用。以后政策的出台应该慎重,更应该建立政策追责机制,这样才能避免胡乱拍板倒行逆施的现象。明明是恶法,明明是反动,却能延续多年,可叹可悲可恨可怜可耻可以休矣。

清风88 发表于 2011-3-25 21:02:59

横绝峨嵋 发表于 2011-4-12 14:53:27

评聘分开可以,职称作废也行,但应该所有的人重新评聘呀!!!!! 新评上的就是后娘呀

横绝峨嵋 发表于 2011-4-12 14:57:07

评聘分开可以,职称作废也行,但应该所有的人重新评聘呀!!!!! 新评上的就是后娘呀

横绝峨嵋 发表于 2011-4-12 14:57:29

评聘分开可以,职称作废也行,但应该所有的人重新评聘呀!!!!! 新评上的就是后娘呀

dfzz 发表于 2011-4-15 20:42:29

回 33楼(助手) 的帖子

呵呵……举手,我就两只。

dfzz 发表于 2011-4-15 20:43:45

回 35楼(横绝峨嵋) 的帖子

十个手指永远不一样齐,最粗那个永远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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