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 发表于 2011-7-21 06:18:25

贵州毕节公安部门仅对三名违纪警察撤职是典型的庇护行为!

贵州毕节女教师被奸案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公安部门对违纪警察进行处理,这是应该,但仅撤职是远不够的,这几名警察应该被除名才对,或者叫开除公职,他们的行为与警察的要求相距太远,一个普通人都知道这是强奸行为的事,他们却公然为犯罪分子打掩护,曰:戴套不算强奸!这警察就这付德行?这还有人味?这还不该让他们滚出警界?

bd 发表于 2011-7-21 06:48:10

其实他们都是低层的喽喽兵,也都是受害者,假如你是个小办事员,你敢这么做吗?

bd 发表于 2011-7-21 06:48:49

替罪羊都是临时工,喽喽兵,副手。

qclzhp 发表于 2011-7-21 07:10:02

楼上错了 他们不是替罪羊 是犯罪羊 这些人更是猖狂的 他们的几句话曾经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 冤假错案怎么出来的
杀人于襁褓啊

囧先生 发表于 2011-7-21 07:14:05

游戏有规则

不会玩的人出局

铁马金戈 发表于 2011-7-21 08:19:59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花开 发表于 2011-7-21 09:46:12

有中国特色。

秋分 发表于 2011-7-21 10:05:26

不就是穿那啥的那啥吗,不新鲜。

囧先生 发表于 2011-7-21 10:06:58

末法时代 群魔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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