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购买商品房补助实施细则,最高补助6万余元
本帖最后由 gangwan751028 于 2014-12-27 18:16 编辑有意购房或咨询联系qq:1124015732, 15602105298 购房享受更多优惠......... 《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区法制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不再审批宅基地的区域,其具体范围包括:宝坻新城规划区域:东至津蓟铁路,南至潮白新河防渗渠,西至新仓路,北至通唐公路。涉及的街镇有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朝霞街道,包括村庄67个:前五里铺、龙潭、东苑庄、郝庄、东大套、西大套、陈家庵、邓家庄、王家庄、龚家庄、姜庄、南张家庄、段各庄、松树庄、楼底下、三里屯、王家庵、郭家庄、前槐树庄、苑家楼、后槐树庄、吴家塘、南苑庄、石桥、太平庄、西方寺、岳家园、大马庄、刘辛庄、于庄头、黑豆窝、路庄子、歇马台、后五里铺、芮家楼、驻防营、大口巷、吴辛庄、苏家屯、梁庄、大道口、小道口、王庄子、纪家园、徐北台、西台、佟家沟、圣人庄、喻家庄、沙窝、娘娘庙、田场、张辛庄、核桃园、贾庄、单庄、彭庄、胡家园、高家庄、李三元、北苑庄、桥头辛庄、杨庄、岳家庵、杜庄子、罗家务、李苑庄。京津新城规划区域:东至潮白新河,南至引青入潮,西至引滦明渠,北至京秦高速(规划线)。涉及的街镇有周良街道、大白街道、林亭口镇,包括村庄28个:何家铺、周良庄、辛庄子、王良庄、李贤庄、穆家铺、张唐庄、刘庄子、张旭庄、李山庄、聂庄子、赵聪庄、蔡家铺、柴家铺、孝庄子、北杨码头、南杨码头、范家庄、田家桥、尹家铺、田邢庄、马营、小庄子、大庄子、陈家庄、樊庄子、白毛庄、牛蹄河。节能环保工业区及京津中关村科技新城规划范围:东至津围公路,南至通唐公路,西至宝武公路,北至京哈高速。涉及的街镇有朝霞街道、霍各庄镇、牛道口镇、海滨街道,包括村庄14个:桥头、丁庄子、西河务1、2、3村、西小、肖家堼、刘举人庄、张丰庄、后白庙、前白庙、北黄辛庄、小北台、岳家庄。低碳工业区规划范围:东至潮白新河,南至规划环线南路,西至津蓟高速,北至青龙湾。涉及的街镇有大白街道、尔王庄镇,包括村庄9个:甜水井、靳家庄、张狼庄、马贵庄、高庄户、随家庄、小刘坡、大刘坡、小杨庄。马家店工业区规划范围:东至津蓟铁路,南至双王寺村、烧角村,西至大兰各庄,北至潮白新河。涉及的街镇为潮阳街道,包括村庄2个:马家店、庄头。塑料制品工业区规划范围:东北至西辛庄、上王各庄,西南至潮白新河防护绿地,西北至津蓟高速公路防护绿地,东南至宝黑公路。涉及街镇为口东街道,包括村庄10个:大坚庄、石各庄、口东、东辛、西辛、上王各庄、于古庄、富王、西庄、东庄。汽车产业园规划范围:东至新仓路,南至潮白新河防渗渠,西至宝武公路,北至通唐公路。涉及的街镇有朝霞街道、史各庄镇、宝平街道,涉及村庄22个:王甫辛庄、尤户庄、北艾各庄、艾杨各庄、贾曲、管曲、后西苑、前西苑、丁家套、后莲花村、前莲花村、前朝霞、朝霞小庄、朝霞辛庄、朝霞店子、朝霞周庄、陈甫村、尚庄、窦家桥村、朱方庄、宋辛庄、石佛营。
第二章宅基地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三条 村民申请宅基地新建住宅,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村委会审核合格的,经村内民主程序同意后,在村内张榜公示七天。(三)村内公示无异议的,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向街镇提出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四)街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出具《农村住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农村宅基地四至范围确认表。(五)填写四邻签字协议书。(六)街镇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报送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七)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分别进行现场勘查。(八)经会审合格的,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分别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第四条农村住房拆旧建新,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向街镇提交以下材料:(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四)四邻签字协议书。(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五条街镇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区规划局。经区规划局现场踏勘、会审,符合规定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第六条《建设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每个季度审批一次。未予审批的,街镇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未予审批的理由。第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证》,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街镇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4.《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5.房屋测绘图纸。6.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二)街镇审核资料齐全的,报送区房管局。(三)房管局受理后,将登记申请事项在本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房管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章购买新城商品房及还迁房补贴办法
第八条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购买两个新城商品房,申请政府补贴的,向街镇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二)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证明。(三)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声明。(四)申请人的购房合同。第九条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条件,购买两个新城商品房,申请政府补贴的,向街镇提供以下材料:(一)已购买的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二)户主身份证、户口本。(三)村委会出具的该户原为本村农业户口的证明。(四)宅基地流转合同。(五)村委会出具的流转合同买方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缺房户的证明。(六)将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的,提交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已将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的证明。第十条购买两个新城的商品房,经街镇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符合享受区政府补贴条件的证明,并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补贴资金:(一)在宝坻新城购买商品房的,自街镇提交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金地公司将补贴资金拨付街镇。(二)在京津新城购买商品房的,自街镇提交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地成公司将补贴资金拨付街镇。(三)街镇收到补贴资金后,七日之内发放给申请人。第十一条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条件,购买宝坻新城还迁房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声明、村委会出具的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证明向街镇提出购买还迁房申请。(二)街镇审核合格后,出具符合享受区政府补贴政策的证明。该证明有效期六个月。(三)申请人持街镇证明向房建办申请购买还迁房,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购房款(直接扣减10平方米房款)。购买已具备入住条件小区的,同时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购买在建小区的,可先向房建办提出购房申请,待具备入住条件后统一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第四章宅基地流转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愿流转宅基地的,持以下材料,向街镇申请奖励资金:(一)流转合同。(二)流转双方的身份证明。(三)村委会出具的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一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四)将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的,村委会出具申请人已经退还的证明。第十三条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愿流转宅基地的,各街镇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宝平街道奖励政策:1.城镇非农业户及人员在原籍拥有宅基地和房屋,自愿将闲置宅基地及房屋流转给本村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缺房户(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1万元;直接退还给村集体的,每户奖励2万元。2.村民自愿将富余的宅基地及房屋流转给本村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缺房户(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1万元;直接退还给村集体的,每户奖励2万元。3.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通过购买本村村民闲置宅基地及房屋解决住房需求的(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5000元。(二)钰华街道奖励政策:1.城镇非农业户及人员在原籍拥有宅基地和房屋,自愿将闲置宅基地及房屋流转给本村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缺房户(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1万元;直接退还给村集体的,每户奖励2万元。2.村民自愿将富余的宅基地及房屋流转给本村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缺房户(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1万元;直接退还给村集体的,每户奖励2万元。3.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通过购买本村村民闲置宅基地及房屋解决住房需求的(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5000元。(三)海滨街道奖励政策:1.城镇非农业户及人员在原籍拥有宅基地和房屋,自愿将闲置宅基地及房屋流转给本村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缺房户(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5000元;直接退还给村集体的,每户奖励1万元。2.村民自愿将富余的宅基地及房屋流转给本村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缺房户(不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的流转),每户奖励5000元;直接退还给村集体的,每户奖励1万元。(四)口东街道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流转宅基地的,每间房屋奖励1千元。(五)周良街道奖励政策:1.年满20周岁农业户口的子或无儿户女(男到女方生活且有户口迁入证明)因结婚原因急需建房,有购房能力的,可以购买还迁楼房。年满14周岁农业户口的子或无儿户女,签订未婚子女未批宅基地户享受购房奖励协议,可以享受优惠5万元。如果所在村拆迁,该户不再享受应批未批宅基地5万元优惠政策。2.子或无儿户女(男到女方生活且有户口迁入证明)是农业户口,已结婚与父母同住,人口较多,住房紧张,有购房能力的,可以购买还迁楼房。该户不享受应批未批宅基地5万元优惠政策。3.异性大子女(指子16周岁以上、女12周岁以上)与父母同住一所房且无抢建大房的,有购房能力的,可以购买还迁楼房。该户不享受应批未批宅基地5万元优惠政策。4.子已婚有房,父母无房,与子轮住,有购房能力的,可以购买还迁楼房。该户不享受应批未批宅基地5万元优惠政策。(六)朝霞街道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可获得奖励2000元。(七)史各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镇政府最高奖励每所5000元。(八)林亭口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镇政府每所奖励3000元。(九)王卜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每所宅基地和房屋奖励3000元。(十)尔王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流转宅基地的,可获得镇政府2000元奖励。(十一)黄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流转宅基地的,镇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元。(十二)方家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可获得镇政府奖励3000元。(十三)大钟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镇政府每间房屋奖励1000元。(十四)大唐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可获得政府奖励2000元。(十五)八门城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每间房屋奖励1000元,每所最高不超过三间。(十六)郝各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每所宅基地及房屋奖励2000元。(十七)牛道口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最高奖励每户5000元(特殊情况除外)。(十八)霍各庄镇奖励政策:符合《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流转宅基地的,每所宅基地及房屋奖励3000元。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有效期五年,试行一年。试行期满,根据实施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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