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曝光过的脸(章元)
——记住,这不是真实的。走的时候没有人送我,也好,反正我最讨厌和人告别,我时常会为该不该表现出依依惜别的样子而苦恼。不表现出难过的样子会伤到别人的自尊;表现过分了又会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背了一个大得夸张的登山包,手里拎着一个重重的提袋,里面塞满了为脸准备的东西。我的脸很重要,我需要这张脸去蒙骗一些可能被它蒙骗的人。不是我庸俗,也不是别人庸俗,而是这张脸庸俗。它和别人的脸一样,没有多出一个鼻子或者一只眼睛,想让它显得和别人不一样真的很难。
到北京的火车票卖光了,最快的一班要等3个小时,会错过我与Paul约定的午饭时间。有个女人问我,桑塔纳,50元一位,只差一个人了,要不要坐?我坐了。司机有50岁,上车他就问我:“Where are you going?”我兴高采烈地回答他:“The capital of China.”他听了也挺高兴的,有种和氏璧重见天日的感觉。
他说东站有三、四百个司机,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进行简单的英语对话。他还说这是为了迎接2008的奥运会,他要努力学习英语,他的英语还是1994年天津举办世乒赛的时候学的呢。我听了也特别激动——我总是为这些小事感动得淅沥哗啦的,我为司机鼓掌,司机也高兴起来,说:“Thank you! Thank you very much! Nice to meet you!”然后他递给我一支“西丽”牌香烟,车上的一个男人马上表示反对,说他最受不了别人抽烟了。司机说:“那你上车就应该说‘No smoking’!”是的,现在晚了,我们的烟都点上了,一个有道德的烟民是不会把吸了一口的香烟丢掉的!哥们儿,下次上车时一定记得说“No sm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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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见了我的样子,觉得我应该去埃及旅行,而不是来拍照。我的打扮的确有些怪异了,可那恰恰是我喜欢的哗众取宠啊。我戴着一顶男式礼帽,手上缠了无数串珠链,穿了一件长到膝盖的上衣,一条紧裤口的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绣花鞋。
我说东西太多,拿不了,还是武装到身上比较轻松。Paul说,现在是北京最好的季节,你带的东西足够在这里住上一个月,一直等到看完红叶再回去。
一个月?我可以啊,但是你可以吗?我在心里问他,他听不到。
Paul和女朋友Summer住在国贸附近,很小资的一条街上,与之相配的是昂贵的房租,以及只卖进口货的商店。为了迎接奥运,这里也把路面翻出来重整。我只能看到小资们很小心地踮着脚尖,轻佻地踩着弹簧步子前行,再看不到他们忙忙碌碌的样子了。他们的鞋子通常都很贵,沾上土就不够有品了。
我其实也挺喜欢那些装着小资们的写字楼,它们看起来很壮观,象征着现代文明。但是我不喜欢进去,访客要在胸口上贴一个圆圆的标志,看起来像某种等待出售的商品,感觉像二战时期的纳粹占领地内的人。黄色代表犹太人,红色代表同性恋。写字楼里的女人会穿着牌子大得恐怖的衬衫,然后在外面披一条薄薄的丝巾护住肩膀,她们都有英文名字,而且只用英文名字。那里不属于我,我会觉得压抑,而且我没有英文名字。
我的衣着和这些精英分子格格不入,更像一只闯入狩猎区的兔子,但是我的鞋很适合踩在砖头翻开的人行道上。不要小看我的鞋子哟,也是名牌哦!正宗的天津“老美华”绣花鞋,35元一双,红色缎面,上面有美丽的玉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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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和我商量午饭的事,我说我想吃牛腩饭,咖喱饭也不错。结果我们去了国贸一层的“金湖”,等到位子时已经两点了,我们全都没了胃口。胡乱吃了点东西出来发现外面在下雨,我的心情一下子沮丧到了极点。我恨雨,它会把我变得湿乎乎的,路上的泥水还会把我的绣花鞋弄脏,所以我恨雨。Paul突然重重地打了我一下,然后发足狂奔,我愣了一下才开始追打他,就在这条到处坑坑洼洼的路上追逐着,还笑了。跑着跑着我开始咳嗽,很大声地咳嗽,听起来很辛苦。Paul不跑了,回过来看我,然后把衣服披在我身上,拦了一辆出租车送我回家。这种感觉很暧昧,甚至还带了一点点偷腥的感觉,但是我们谁都没有说破,因为我是在咳嗽的啊!
窗帘又重又厚,我喝着Paul煮的姜丝可乐看《发条橙子》。房间里所有的灯都开着,像天津的阳光,我的心情又好了起来。Paul拿着相机对着我拍,我有时看他,有时玩自己的不理他。看他的时候我做出很多自以为很性感的造型,不看他的时候Paul说我的样子很酷。我翻着白眼问他今年四十几了?怎么还用“酷”这个字?他问我那应该用什么?我说用什么都行,就是别用“酷”。他问我:“那我说你很潇洒行吗?”
我不拍了,我觉得自己的样子不够好看,而且我忽然特别想吃那种炸过之后浇上红色汁的肉片。Paul说那个叫糖醋里脊。我说是啊是啊,我特别想吃,有吗?他说没有,附近有日本料理,有韩国料理,有意大利菜,有正宗北京烤鸭,就是没有卖这种菜的地方。
他就不能给我做吗?我想他不能。所以我听完了以后什么都没说,开始玩《大富翁》,然后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了。醒来时没有糖醋里脊等着我,只有加班回来笑眯眯看着我的Summer。Paul带我们去吃麻辣小龙虾。
我很感激Paul的提议,麻辣小龙虾更适合我。“金湖”里满眼的PRADA、ARMANI、LV、CHANEL让我觉得压抑。我从来没觉得人一定要被名牌穿,而且我始终认为那些牌子只适合老女人。只有够老才有钱买得起,才能保证经常使用,而不是偶尔客串。我身上穿着在小店里几十块钱买来的衣服,而且我还会要求老板记住我的脸,下次给我更高的折扣。我有那种把便宜货穿得像几百块买来的本事,所以我不但会觉得自己很美,还会很崇拜自己的这种本事。没有人会因为我穿着名牌而看我写的字,但是有的男人会希望我穿着名牌走在他们身边,那样他们会觉得很有面子。去他妈的面子!
Paul说北京适合他,够小资,又有发展空间。我说我只爱天津,它让我花很少的钱生活得很舒服,日子过得踏实,而且那里有我的家。但是亲爱的Paul,请你不要再用“小资”这个词了,它也很老了,真的很老了。现在流行什么词儿我还不太清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小资”已经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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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职位不低,薪水丰厚,摄影只是他的业余爱好,但他把业余玩得很专业,就像他爱玩吉他一样。他那只和吉他接起来的音箱(专业的名称我忘了,很可能我压根儿就没记着)是二手货,原价不到十万,他花了两万买回来的。他是那种会为了自己的业余爱好花很多钱的人,只为了哄自己开心。两万块,我得写多少个字?
我也喜欢摄影,我可以用傻瓜相机拍出女孩到影楼才能得到的美人照。但是我不会拍自己,就像我会剪头发却不能给自己剪一样。很多技能是专门为别人服务的,自己用不上的时候会觉得不划算。不知道Paul会不会这么想?我一直幻想我走在大街上,戴着太阳镜抽着烟,一副流浪者假颓废的派头。Paul负责抓住这些奇妙的瞬间,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然后永远地把这些易逝的东西留在胶片上。但是北京一直在流泪,我不能也不想走到街上去(我恨雨),我只能在Paul朝九晚五的时候跑到阳台上,对着雨丝喷烟。
这个雨应该放到天津去下,那对狗男女正在举行婚礼呢!让雨水把新娘浇个透心凉才好呢!是啊,我的心肠多坏啊,就因为他们背着我同居了一年,我就要这么恨人家吗?就因为我的“丈夫”给我拿来的是假结婚证,我就要这么诅咒人家吗?我和那个女人之间一时还真说不清谁是“二奶”。
他们的脸模糊了。是因为雨,还是因为我的视线?但愿是因为我的记忆。我总是不停地把他们拿出来曝光一下,那样我就会越来越记不清他们的脸了,然后我才会逐渐忘记。
天津的男人说我不应该这样,因为那个女人给我打电话要我不再纠缠我的假丈夫她的真丈夫的时候我哭了,所以天津男人说我不应该哭。我哭表示我伤心,我哭表示我还爱着那个“混蛋和骗子”,我哭会让他吃醋,我哭会让他觉得他还不及那个“混蛋和骗子”对我重要。所以我不能哭,我可以随便找个什么借口离开,我就是不能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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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Summer中午回来给我送些吃的(我永远憎恨做饭,就连方便面也懒得泡来吃,没有吃的就饿着,没关系,减肥),拿点她早上忘记带走的资料。她总是这样迷糊,所以才需要一个比她细心的Paul照顾她。她和Paul分房睡,我来了以后他们才睡在一起,晚上惊天动地的。
偶尔我会很阴暗地猜测,Summer突然回家是不是想看看Paul在不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就会有成就感,会觉得自己很有女人的魅力。因为Paul一直把我当妹妹,所以我没觉得自己会对Summer构成什么威胁。她会觉得我危险么?是因为她太爱Paul,还是我很有魅力?我愿意相信后者,但我也明白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是一个爱做白日梦的小孩儿,我需要有丰富的想象力来填充我的文字,所以一切的一切只是我的卑鄙在作祟而已。
他们中午只有一个小时休息时间,这样折腾自己是为了照顾我,所以我应该觉得感动才对。我把一枚嵌着紫色水晶的蛇形戒指送给Summer,希望能给她带来好运气。她很高兴地接受,然后穿了一根黑色的绳子系在脖子上。她的脖子很性感,我在墙上至少看了三十张她各个角度的脖子的照片。我羡慕,也嫉妒,有时候这两个词只是写法不同。
他们都去上班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拉上窗帘打开所有的灯上网,营造一种我需要的氛围。朋友的网站上贴着我的照片,标题是《嗯》,情色暧昧的《嗯》。我昂着脸坐在阴暗的卫生间的盥洗台上抽着烟,时间定格在那样的一个“嗯”上。那天我们拍了很多张很棒的照片,为什么只把这张贴出来?那张照片不是我的,我不是那个丑样子的!
Paul不忙的时候也会在公司上网,是宽带,很奢侈。他和我不一样,我是为了玩,他上网还是为了联系客户。好辛苦的男人。他问我吃饭了没有?晚上想去吃什么,到哪里玩?
我就是为了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才来的吗?
他改成问我鞋子的尺码,说只要我乖乖地努力写字,等我的书出来了,他就送我一双PRADA的鞋子。我马上打开网页查看一双PRADA的鞋子需要多少钱,看到一个恐怖的数字之后,我说我不要PRADA,我要一套漓江出版社出的历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书就够了。Paul说你真高尚啊。我说是啊是啊。
可是,亲爱的Paul,你知道吗?其实我更愿意要你送的鞋子,但是不要PRADA。PRADA真的太贵了,穿着它我会舍不得走路的,一双New Balance就好了。鞋子是比书更好玩的东西。鞋子会成为我们之间的小暧昧,不是吗?所以千万别以为我真的想要那套书,否则我会绝望得死掉的。或者,可不可以贪心一点,书和鞋子都要?
Paul忙自己的去了,我关了浏览器,用Photoshop修自己的照片,让自己的脸看起来更美一些,更暖一些。Paul回来之后骂我毁了他的“作品”,说我把自己弄得像个男鬼。我和Summer一起大笑,然后我拉着她步行四分半钟走到三里屯,喝北京之行的第一口啤酒,可怜的Paul誓死要把我毁过的照片重新恢复原貌。我喜欢他为我忙活,Summer可能不喜欢。Paul还答应我和我一起去西单拍大头照,这件事Summer可能也不知道。不知道就算了,反正直到我回天津我们也没拍成。
酒吧里的歌手用中文唱《卡门》,我躲到卫生间里打电话,告诉所有我可以通知到的人我就要回去了。北京下雨,很讨厌,不好玩,我呆着不快乐。Summer听到了问我是不是在北京住得不愉快,我说没有没有,不是不是,我只是讨厌下雨。他们都说天津一滴雨都没有下,天津的脸是笑着的。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那个歌手在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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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Summer坐在酒吧的楼梯上抽烟,等着Paul拿伞来营救我们。晚上的Summer不小资,穿着和我差不多的休闲装,但是一件要七百多块。她身上最便宜的东西就是我送的那枚戒指,那枚戒指是我偷我那个假丈夫的,送Summer之前我一直把它戴在无名指上。
一个我向来不喜欢的人发来短信说,觉得现在的生活没意思,最可怕的是他的生活没有目标,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废话很多,连续发了很多条,似乎是为了得到我的安慰。Summer暧昧地看着我,认定是哪个与情色沾边的男人。我知道,其实很多人都认为我被“抛弃”是咎由自取,因为我不能给男人安全感。我浮躁,不适合做男人的长期伙伴。所以嘛,我应该被抛弃,应该被男人打击打击再打击。哈!
我只回了一条,问他:“需要我理你吗?”他没再回短信,一会儿打过电话来质问我有没有同情心,怎么可以这样对他?他甚至还让我想想他以前对我有多好,我现在怎么可以对他这样?!
真不知道他的脑子里面是不是装了猪大便,这是什么逻辑?他怎么对我的,我就应该怎么对他吗?这么说我也应该熬到半夜4点半不睡觉,然后打电话和他谈心吗?算了吧!这不叫投桃报李,这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我被他弄得烦死掉了,这个人为什么只有在不高兴的时候才会想到我?才会想到我这个他曾经喜欢过的人?才会对着我口口声声说“爱”?我们和“爱”这个字沾边吗?你觉得你喜欢我,你就有理由对我提要求了吗?老天,有这种逻辑吗?无聊的电话!无聊的男人!无聊的雨!
不等烦人精说完我就恨恨地挂上电话,假装电话自己断掉了,高高兴兴地和举着红色雨伞的Paul一起回家。雨天就应该打红色的伞,够美。我在Paul的右边,Summer在他的左边。Paul真是一个笨蛋,他就不会带两把伞吗?我不希望他对Summer解释为什么要把伞往我那边放得多一点,我不希望听见他小声对Summer说:“她是我们的客人。”哦,Shit!我才不稀罕当什么狗屁客人呢!我倒愿意我是你们的第三者。
烦人的电话再次打来,我塞给Paul接,让他说是我男朋友。我有一个小小的阴谋,我希望这个电话可以帮我摆脱那个烦人精,也顺便希望找到一点Paul“女朋友”的感觉。我真是一个坏孩子啊,只是我现在才发现这一点,因为Summer不高兴的脸突然让我觉得有点高兴了。
Paul照我说的做了,打发掉了那个烦人精,他笑嘻嘻地问我:“是哪个男人这么倒霉?被你这样耍?”
我没想耍任何人,我只是不想作别人的救生圈,我当不了别人的救命稻草,还是让他自生自灭好了。我倒霉的时候谁也没帮过我,所以我要自私一点,精心呵护好我现在的快乐。
我太清楚那个烦人精了,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不管他经历了什么,也不管是不是和我有关,这一次他都会把这笔账上算到我头上的。因为我让他“没面子”,我竟然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让我的“男朋友”来接他的电话。果然,很快我就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有人在网站上指名道姓地骂我,而酷爱上网的我当然第一时间就看到他骂我的帖子了,不用谁来告诉我。帖子的内容让我想笑,名字更是这则笑话的经典之处——《刻在骨头里的伤》。
上帝,告诉我,我是不是得了失忆症?我为什么有这种可以伤人到骨头的魔力而不自知?
他骂得很畅快,终于找到了宣泄的渠道,网上看热闹的闲人简直迫不及待地推波助澜,没事就追在他屁股后面问东问西。一些自称站在我这一边的“朋友”,在完全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为我进行辩护,结果导致烦人精越骂越上瘾。这些人都够无聊的。在这场莫名其妙的网战中,我始终没有出场,烦人精已经升华到说“是爹娘养的就站出来说句话”的地步了。他觉得他是在把我做的坏事曝光,我却只觉得这一切都挺好玩的。
……我手里捧着感情当圣物,她却当它是废物。我哆哆唆唆(此处为他的错别字),唯恐它落地,她却一把抓来丢到地上,默不做声,看着我的狰狞的面孔。面孔上是不期的绝望和扭曲,是被羞辱后的不知所措……
烦人精的文笔变优美了,真的。不过,是不是不管错与对,第一个说出这件事的人就注定要遭到同情呢?哪怕事实不是这样的也可以呢?看来答案是肯定的,烦人精遭到了大家的同情,至少在网上是的。可悲的男人,竟要靠别人的同情活着。我想他已经找到“生活的目标”了——叙述自己的一往情深,声讨我的薄情寡意。感谢我自己!我还是救了他。
当然,这件突发事件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没有像自己在电话里说的那样马上回天津,我还躲在北京看他们在网上以我为借口玩,然后我玩我自己。
等着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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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和Summer是一对好人,但他们不了解我,他们每天变着花样陪我玩,间或还吵架给我看让我解闷,可他们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于是他们不在的时候我在房间里瞎转悠,像只快要遭遇冬天的苍蝇;他们在的时候我故意不理他们假装写字,他们连走路说话都变得很小声很小声。多好的一对人啊!要是我能看到Summer洗完脸的样子就好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就我目前的行动来看,我发现我是故意在和他们找别扭。是的,我想就是这样的。我来的时候不知道Summer天天都在,我以为Summer只是临时的,没想到她会成为Paul的长驻代表。我开始讨厌Summer,我后悔把那枚小蛇的戒指送给她,我越来越希望她和Paul分开了。可是我还是不相信自己是这样的人,这样坏的一个小孩儿!在此之前当我知道Paul和Summer在一起时,我相信我那时的祝福是真心的啊!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Summer在下午的时候突然回家了,我认为她这个时候“临检”我和Paul是否规矩是不明智的。她明明知道Paul为了我专程请假在家给我拍照,现在还回来不是明显表示对Paul的不信任吗?这个女人真的很笨哟!
事实证明我才是个阴险的笨蛋,Summer的老板临时要她出差,她要去那个我们通常称之为上海的地方呆上将近60个小时,她是回来收拾行李的。Oh my God!我爱她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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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男人打电话问我一路上还顺利吗?我恨他不送我现在却说出这种假惺惺关心的话,所以我说我在拍照片,很忙,没时间和他说话。其实那时我在看《发条橙子》,享受还没有被Summer入侵过的空气。男人又发短信来了(电信公司真的发达了,怎么多大年纪的人都会玩这块了呢),他说,你撒谎!我知道你没在拍照片,你在看《发条橙子》。他真厉害,英文对白他都可以听出是《发条橙子》。
我打过电话去,说,我是在看《发条橙子》,可我也在拍照片啊!我有必要骗你吗?
他问我,你到北京到底干什么去了?是去拍照片了吗?是会你的情人去了吧?
我说,去你妈的,随便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然后我挂了电话,然后Paul夸我“酷”,然后我想吃糖醋里脊,然后我玩《大富翁》,然后我睡着了,然后Summer就回来了。
Paul有自己的情人,我不是他的情人,我在北京没有情人。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是Paul。可他不是,他有Summer。就是这么简单的关系,我说上面那些话的意思不代表如果Summer不在我就可能成为Paul的情人。
我没想过会成为Paul的情人,我始终觉得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把我们的关系弄得太干净了。但是我喜欢他趁Summer不在的时候握住我的脚丫儿,然后一遍又一遍地说:“我一定要给你买PRADA。”
Summer没穿PRADA,所以我听Paul这么说了以后很高兴。对他来说我还是和Summer不一样的,不是吗?不然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Summer走了,空气又变成两个人的了,是该发生些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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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拉着我去参加他的聚会,没有了Summer,我觉得什么都变得没意思了。他的朋友都是一些穿着很干净是男人,一口标准的北京话,衬衫不是Burberrys就是Versace,谈话中一定要加上英文或者德文。“别理他们,他们就那样!”Paul用北京话说。在我的记忆中他好像是山东人,不过我想我可能又记错了。就像Paul在聚会上的表现也许和平时并没什么两样,只是我觉得他变了样。我想我的记忆真的出了问题。
我坐在那里抽着我自己的烟,他们都喜欢围着我的Paul说话。我听到他们问他,最近有没有糟蹋新姑娘?Paul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说:“没糟蹋新姑娘,就是把以前糟蹋过的又糟蹋了一遍。”他们都很开心的笑了,在他们的脑袋里,我可能属于那类“糟蹋过了的姑娘”。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明天当我离开时,今天这里还有谁会记得我呢?Paul也不会记得,就算我真的被他“糟蹋”过他也不会记得。他只会记得我很烦,为了我所想要的那种照片效果,他在电脑跟前忙活了好几天,他都烦死我了!
Summer真不应该以出差为名搬到外面去住,这样很容易弄巧成拙的。不过也许她是在玩“空城计”?我就是那个笨蛋司马懿?她走了,破坏了这种微妙的平衡,我觉得不好玩了。不过我知道得有点晚了。早知道这样,就不那么欢天喜地盼着她走了。现在不好玩了,真的不好玩了,天还在下雨就更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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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样做不太光彩,可我还是做了,我的好奇心是我的老大。我趁Paul洗澡的时候偷偷地看了他的手机短信。他也够讨厌的,为什么不把Summer的信息删掉呢?Summer告诉他,一定要在她回来之前把我“处理”掉,否则她就不从她姨妈家搬回来。
我也是那个被人讨厌着的人啊!知道这个消息可真让人欣喜。
天津的男人恰恰在这个时候问我在北京有没有写字,什么时候回来。我心情恶劣到了无以复加,态度比心情恶劣了十倍,所以可以想象我们的对话有多么的不令人开心。
我说,要你管?
他说,你对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在北京和别人了?
我问他,你有意思吗?为什么总纠缠这个?
他没说话,把电话挂了,我也没再打过去。
Paul问我,你怎么和人家那么说话啊?
我说,要你管?
Paul有点生气,但他没和我计较,他大概想善始善终,送佛送上天,于是坐在电脑跟前继续帮我修照片,达到我想要的但是他不喜欢的那种效果。他的头发湿湿的,散发着好闻的味道。那瓶洗发水瓶子上的英文我不认识,但是包装让人觉得一定很贵。我们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这就是PRADA和New Balance区别啊。毫无疑问,我不该做太多的梦。就像他定义的美是把人的五官拍得都很好看,让人一看就觉得这是一个美人,而我只喜欢坐在马桶上抽烟让人觉得很“个”的那种感觉。他喜欢柔光,模糊五官,给人朦胧的美;我喜欢重新曝光,曝光曝光再曝光,让人认不出是我,只记得那种感觉。
感觉,多好的一个词啊,我就是喜欢这个词!我就是喜欢重复提起这个词!重复重复再重复!我又不是拿着照片去征婚,我不需要美人照,我只要感觉!我就是要把所有照片都重新曝光,我就是要找到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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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的日子北京出人意料的艳阳高照。天津也热得一塌糊涂。一个我不怎么喜欢也不怎么讨厌的男人来接我。我的行李比来的时候又多了一个大大的袋子。袋子里面有我的新买的三面牙刷、除烟渍的牙膏、两个小鸭子造型的小水杯、一袋石头形状的巧克力糖、一瓶V8蔬菜汁,还有很多很多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东西。接我的男人说我像从马尔代夫度假回来的,我不知道他的意思是说我瘦了,还是说我晒黑了。在下着雨的北京可能被晒黑吗?
Paul帮我买了火车票,软座的,比硬座的贵了十块钱。接受他是我“哥哥”这个事实之后,我接受起别的就变得心安理得了,包括我讨厌的送行告别这场戏。我要他把我们都满意的那张照片放到他的钱包里,无论何时何地抽查都要在。Paul答应我了,他的样子让我觉得我可以相信他。然后我们拥抱了一下,我想在他耳边嘀咕一句,随便一句什么,或者轻轻地捏他一下,暗示我们之间有过点什么。但是没有,我们只是假装很西方地拥抱了一下,因为我们毕竟什么都没有过。我们只能假装很西方地拥抱,借此来点唯一的身体接触,我们都不熟练。我们只能假装很西方地拥抱。我们只能假装很西方地拥抱。我们只能假装很西方地拥抱……
最后一个晚上我不怎么开心,“老朋友”把我弄得萎靡不振腹痛如铰。一个一直喜欢我假丈夫的男人说想见我,我告诉他不要浪费我的电话费了,漫游费很贵的。同时我也惊讶,我觉得我们很久没有联络过了,他怎么还记得我的号码?
Paul说我拍照的时候总需要补妆不是我的皮肤问题,而是我用的化妆品太差了,如果我用CHANEL或者Anna Sui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他絮絮叨叨罗嗦起来没完没了,我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大吼着问他:“废什么话呢?我就用美宝莲了!怎么了!我就愿意三十岁的时候脸像月球表面!用你管!”
我们本来已经躺在一张床上了,这话一吼完,Paul就沉默了,既而化沉默为上厕所,然后再没进我的房间,然后我的“老朋友”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到来了。这样也挺好,我至少保持了对天津男人的忠贞。虽然我知道在他那里我已经毫无“贞洁”可言,但很多事情不就是做给自己看的吗?
但是天津男人不相信我,我总是不可信任的吗?我为什么不可信呢?他说他宁愿我在电话里对他吼,骂他冤枉我了,申辩自己并没有跟别人睡觉,也不愿意我以一副“随便你怎么想”、不爱搭理他的口气来和他说话。他说前者不一定代表什么,但后者一定表明我当时说话不方便,只能含糊带过,没准那时候我的北京情人刚和我睡完就躺在我的身边。
想象力丰富的男人,是被我传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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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我的男人管我妈叫阿姨,我妈听惯了“伯母”,冷不丁听到一声“阿姨”,马上把他和在电话里问我的电话号码的男人安在一起了。我妈话里话外说这个孩子多好啊(居然叫他“孩子”,没看见他那个蓬勃发展的大肚皮吗),我一走他就不放心了,还问了我的电话号码(难怪会给我打电话),要去北京接我。
话说到这里我知道出问题了。他们是两个人,只因为都叫了“阿姨”被我妈当成了一个人,但我真诚地希望我妈就这样误会下去,免得又要教育我“检点”点儿了。他(想见我的男人)很关心我的行踪,对我的注意程度不亚于我的天津男人,所以问我妈我的电话号码,但仅限于这两天。可我妈好像因为这件事变得很喜欢他(接我回家的男人),问了很多关于他的问题,我只用一句话就堵住了我妈的若干问题。——“他结婚了。”
我的房间很整洁,这全是我妈的功劳,连烟灰缸都刷得锃光瓦亮的,比我离开时干净了N倍。我抽着烟,我妈吃着我给她买的石头形状的巧克力糖,我们躺在床上看着我的行李,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好。如果打开了包,我的房间就不堪想象;如果不打开——好吧,就不打开了,用的时候再说。
打开电脑,我把照片给我妈看。我妈看见那张我最喜欢的照片就问我,你怎么还抽烟照相?脸怎么又绿又白的?这是从哪个角度拍的?怎么只能看见大脑门?你胳膊上缠的是什么?腿怎么这么黑?……我赶紧说那是玩的,那是玩的!看这张,看这张!——我和Paul都喜欢的那张,我对着镜子特淑女的样子,镜头调成了冷月色。我妈很喜欢,很满意,连声说漂亮漂亮真漂亮。不知道Paul会不会真的把这张照片放到钱包里,哪怕塞到他身份证的后面呢?我一下子对自己没了信心。怀疑一切。照片里的人很漂亮,但可以确定是我吗?怀疑中……
一般情况下,当我想结束和长辈的谈话时,我就选择抽烟。我妈一般仅能容忍我十到十五分钟左右,烟雾一扩散开我妈就忍无可忍了。她的气管受不了。我上网想看看烦人精又在网上放什么屁了,这家伙还真的让我又吃一惊,以致我不得不把他说的话全盘复述在下面,让大家跟我一起吃这个惊——
说真的(这开头就让人怀疑真实性),这段时间我觉得这个论坛就像我的“家”(哈),能把不好表达的写在上面(倒垃圾),我真的有点离不开了(没人愿意收垃圾了)。毕竟它伴随我走过一段路,相处了一段时间,现在却要向它说再见了。
时间过得很快,还有值得珍惜的人和事情,我不想再为她浪费时间了。(我是不是应该为自己感到一点悲哀?没有人肯为我“浪费时间”了啊!人家有新目标了啊!但我还是决定先庆祝一下。)感谢每个在网上的朋友,你们给了我最大的安慰(是谁那么“三八”)。也许有些话刺耳了些,叫人反感了,在此我说声抱歉了(要我接受么)。衷心地祝福大家,不管在天涯海角,祝福你们了。
再见!(我×!就这样给自己谢幕了?)
* * * * * * * *
我回来了,我的天津男人尽管不高兴我走了这么久,但我一回来他还是很高兴。他没怎么追究我的“不忠”,也许我应该感激涕零?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相信我爱他?也许因为他觉得自己太爱我了?所以无论我怎么做他都觉得不够,我必须付出等量或者超值的爱来回报他?还要我怎么做啊?
我对他说我喜欢《发条橙子》。我的照片也特别好看。他要的书我没时间去买。北京一直在下雨。烤鸭真的比天津的好吃。我没找无力去玩。我猜她是偶尔抽草的。我崇拜的那个作家我也没见到。我一直在咳嗽。北京一直在下雨。我想的吃糖醋里脊到现在还没吃到嘴。没有人陪我一起去吃。
他阴阳怪气地问,你真的去拍照片了吗?那部电影叫《发条橙子》,不是《发条橘子》。你真的看了吗?
我说的就是《发条橙子》不是《发条橘子》。
你说的是《发条橘子》,不是《发条橙子》!
我明明说的是《发条橙子》,你怎么说我说的是《发条橘子》呢?
好吧,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说的明明就是《发条橙子》,不是《发条橘子》!你用这种息事宁人的口气和我说话是什么意思?好像我多无理取闹似的。难道我说错了吗?你成心找我别扭是不是!
你真的拍照片了吗?
我确定自己已经挂断了电话,然后我才很大声的骂了一句:“去你妈的!”
我妈在外面问我:“什么事?”
我妈年轻时上游泳课,耳朵不小心进了很多水,得了中耳炎,听力有时有点问题。
* * * * * * * *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在迷恋你。我时常会想起你。你比我刚认识你的时候漂亮了。还记得我以前说的吗?我说你很英俊。现在我是特来告诉你,和那时的你相比,现在的你更漂亮了。不,不是漂亮,是美。我迷恋你。
哈!听了这样的话你不想笑吗?真的不想笑吗?
我知道他迷恋的其实并不是我,而是我的那个假丈夫,他曾经还因为那个男人恨过我的。现在他想见我,是因为他想从我身上找到一点那个男人的感觉。他再也见不到他了,我们都看不到他了,他成了别人的真丈夫。而我毕竟和那个男人生活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他很羡慕我。因为他始终只能远远地看着,不敢靠近。他担心自己会吓着他。可他从不担心会吓着我。
我和这个在北京说想见我在天津说迷恋我的男人坐在出租车上,我的肚子很疼,简直一刻都无法忍受。我让他轻轻地搂住我,那样我会觉得舒服一点,还有一点温暖。
他轻轻地俯下身子吻了一下我的唇,然后他问我:“如果我说,我喜欢的其实不是他,而是你,我说喜欢他是为了可以给你打电话不被你拒绝,你会相信吗?”
他的表白令人尴尬,司机打开了广播盖住我们的声音。电台在播晚间新闻,号召所有的服务行业都开始学英语,准备迎接奥运会。我想,一会儿我要拿那张重新曝光过五官反光得什么都看不清的照片给他看。如果他能确认那是我,我就相信他说的话。
那不是我的照片,是Summer的,这次我开始偷Paul的东西了。其实我长得和Summer一点也不像,但是经过重新曝光,我又穿着Summer的衣服,连Paul也分不清那是谁。所以我偷了也就偷了,没有人会知道。
这样很好不是吗?你拿着一张别人都以为是你但实际上并不是你的照片给别人看,别人如果夸漂亮,你知道他是在夸你,你会觉得高兴;别人如果说不好看,你也不会介意,那是在说别人呢!这样你就觉得舒服多了,不是吗?
我们是可以把自己藏起来的。我们是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我们是可以过得很快乐的。别人看到的,只是一张重新曝光过的脸。
——记住,这只是一个故事。你看到的照片上的那个人,也许并不是我,是经过重新曝光后的另一个人的脸。
我也许并不是我。你也许并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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