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没钱不要紧,“以房养老”吧!
焦点房地产网 house.focus.cn 2006年03月23日15:34 焦点房地产网弹眼落睛
公元290年晋武帝司马炎死后,儿子司马衷即位,是为晋惠帝。晋惠帝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白痴皇帝之一。他的白痴证据来自于他的名言。有一年闹灾荒,老百姓没饭吃,到处都有饿死的人。有人把情况报告给晋惠帝,但惠帝却对报告人说:“何不食肉糜(为什么不吃肉粥呢)?”报告的人听了,哭笑不得,灾民们连饭都吃不上,哪里来肉粥呢?
无独有偶。别以为历史不会相似性地重复,2006年两会期间,又有一位“工部郎中”(建设部司长)闹出晋惠帝般的小笑话。这可不是耸人听闻。“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如此描述“以房养老”新模式,并建议对此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推广。与此同时,九三学社中央也上交了“以房养老”提案。这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虽然不是新话题,但讨论主要局限于民间,而从本次两会上听到这样的信息,让人顿时感觉“以房养老”似乎已不再是空谈。但这种新模式是否符合中国国情,靠房养老能否靠得住,有多少人可以指望房子养老?
以本人为例。本人也算得上是“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已参加工作近10年,外企职员。可是本人拿着每月7000多的收入还买不起房,如今蜗居父母家。我的收入在上海年轻人中算是中等偏上,都买不起房,如何叫收入更低的人买房养老?“以房养老”作为少部分居有其屋,口袋里又有闲银子的人锦上添花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对那些根本买不起房的人能够雪中送炭吗?于是,赖明又提出了一个自以为是的解决药方——倒按揭。嘿嘿,他好意思说,我都不好意思驳!
基本养老作为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应由政府以公共财政投入来保证的。而老人所拥有的房子属私人产权,根据财产所有人权利,其对自已私人财产拥有处分权。在此前提下、特别是在当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尚不完善的社会条件下,如果由政府出面提倡,或由政府制定规范推行“以房养老”,那就很可能使一些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采取减少公共养老投入,而以“以房养老”方式来推卸自已的公共责任,从而把政府所应承担的养老责任转嫁到众多老人个人的身上。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尤其在当前对行政权力还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条件下,这种地方政府推卸公共责任的做法,人们在基本医疗服务、义务教育的投入诸方面已见端倪。从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的立场来说,众多老人已经通过自已的几十年的纳税、交纳养老金等多种形式的义务履行,将相关的责任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要求政府向自已提供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符的,同时也符合基本生活要求的养老保障服务。这是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对政府的起码要求。
车轱辘话再转一回。晋惠帝为一国君主,他的肉粥理论为何惹人耻笑?毕竟封建时代都有这样的道德判断——并非百姓不懂肉粥养胃保命,而是无米下锅。此等情况,朝廷有责,君主有过。所以说此昏话的皇帝只能是白痴!但在晋惠帝那里,确实是肉粥与饭随便吃的,他会以为天下都在过这样的生活。史书对这位精神残疾的君主颇寄同情,毕竟他并不阴鸷残暴,其实连刻薄都算不上。但现代掌握行政权力或掌握宣传利器的社会公仆或精英,为何总也变着法儿将问题推给百姓再将板子打在弱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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