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6-9-3 22:23:20

我区逮捕了两名利用赛狗进行赌博的犯罪的嫌疑人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29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35岁,均为本区人。2006年6月二人在本区林亭口镇开设赛狗场进行赌博活动,犯罪嫌疑人以训狗、赛狗等形式进行经营,以赛狗为手段博彩投注,从中抽头渔利。从开设赌场至案发短短两个月内,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区逮捕了两名利用赛狗进行赌博的犯罪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