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6-11-7 21:41:25

[投票]设立“二奶”维权网应不应当?

北京律师郑百春决定开办“二奶”维权网,网站建立不到4个月,他已经帮助4名“二奶”成功争取了自己的权利。郑百春表示:“维护二奶的合法权益不等于支持女人当二奶,需要维权的二奶属于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利应当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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