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天津住房建设总面积将达7000万平方米
本市规划建设系统在认真学习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的基础上提出,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住房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同时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把满意送到广大群众的心坎上。日前公布的本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提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引导符合市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为指导思想,力求到2010年实现“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优化、居住布局合理、住房价格稳定”的住房建设目标。
确保各区域新建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不低于住房建设总量的70%;各区域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用地应达到供地总量的70%。
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全市住房建设总量为68万至99万套,总建筑面积为700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3757.5万平方米,其他商品住房21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110万平方米,廉租房32.5万平方米。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地区建设住宅建筑面积为390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2003万平方米,其他商品住房117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700万平方米,廉租房27万平方米。滨海新区建设住宅建筑面积为185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1072 万平方米,其他商品住房55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20万平方米,廉租房3万平方米。其他区县建设住宅建筑面积为125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682.5万平方米,其他商品住房3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90万平方米,廉租房2.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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