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论坛第一次在线开庭判决书
现在宣判!宝坻坛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宝论民初字第1号
原告:张甲,男,1966年1月1日生,汉族,农民,天津市宝坻区××镇××村人,现住本区××镇××宿舍×条×号。
委托代理人:诸葛清风.,莫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乙,女,1961年1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天津
宝坻区××镇××村。
委托代理人:人间过客,其妙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甲诉被告王乙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11月15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飞扬YANG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由谁监督执行呢?———————————————— 至今双方均未向正法院提出强势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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