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6-12-19 17:01:52

区检察院开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区检察院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为组长,控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下访、巡访工作试点工作。一年中,区检察院共下访、巡访31次,召开联席会、座谈会21次,化解矛盾纠纷7起,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先后在林亭口镇、新开口镇、郝各庄镇等10个乡镇建立了联系点,并设立了检察信访联络员。同时,还与反贪部门一起,到供电、税务、工商、金融等重点单位上法制教育课5次,试点工作受到群众的欢迎,已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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