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遭抢致人重伤该不该负刑事责任?
17岁的陕西西安人林某和同学吴某被同乡张某骗到聊城搞传销,林某发现被骗后,扣留了张某的手机一部,让其给付300元的路费以返回西安。10月10日,张某让其传销上线蔡某帮其要回手机。张某和蔡某等人在东昌湖西沙滩浴场附近看到了林某和吴某,张某把林某指给蔡某。蔡某即带周某等人上前截住林某及吴某,没说话就进行搜身。林某以为遇到了抢劫,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蔡某刺成重伤,并将另一人划伤后跑去报警。请问:本案中的林某应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应当负刑事责任,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不管我说的对不对,反正我是非常讨厌传销 因为有前因,应该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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