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360 发表于 2007-3-1 13:21:29

天津“家园”合作建(购)房方案

天津“家园”合作建(购)房方案最新版
http://www.enorth.com.cn  2007-02-16 08:50

天津合作建房网友意向调查

天津个人合作建房:满腔希望举步维艰

  2月11日版

  个人合作建房、合作购房是指有同类购房需求者联合起来,委托专业机构或专业公司去定制或订购自己所需要的价位、户型、地点的住房。合作建房、合作购房可以为购房者省下相当一笔费用,解决群众购买能力与房价存在差距导致的地产业销售乏力的困境,也可以根据购房者的需求量身定做购房者中意的户型,对控制成本、平抑房价、衔接产销、满足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都具有积极意义,上和政策,下应民心,既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也有利于融洽政府、群众、地产商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合作建房、合作购房使房地产企业由地产制造商变为地产服务商,可以加快开发周期、降低销售费用、减少利息支出、加强民主监督,从而压缩开发成本,降低开发风险,促进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购房者与地产商的互利共赢。经过发起人和相关支持单位的积极酝酿、认真筹划、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按照合法、安全、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合作建(购)房方案如下:

  一、发起人:刘革学(公务员)、张晨(企业管理者)、吴俊军(媒体人)、张永一(法学硕士)、贾岳(律师)。

  合作人代表(暂定):朱岚(建筑设计师)、祃歆(旅游业)、王建栓(天大建筑设计院)、刘德柱(建材业)、范成英、李振和(地产业)、赵学兰、宋延(会计)、徐子涵(策划)、赵营(公务员)等10人。

  合作人:张琳琳等500户。

  二、合作建(购)房发起人代表全体合作建(购)房者委托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具体运作,接待联系合作人,选择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具体操作房地产开发业务并进行全程监督,组织分房和处理其他相关事宜。提取项目总投资额的3%给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作为项目管理费,支付劳务等各项成本费用;提取项目总投资额的3%给具体操作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房地产企业金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管理费。合作建(购)房项目启动时从启动资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管理费,支付余款时同时提取规定比例的管理费。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及金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部分前期活动经费,项目成功后,发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从管理费中予以支付或报销。

  三、拿地之前10日内,每户先交全额或部分建房款作为启动资金,打入合作建(购)房专用帐户,用作购地等前期投入。未付清的余款应在分得住房之前交清,若需贷款,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按缴款比例决定优惠幅度,分别对待,例如:参照市场价,缴全款的优惠35%,缴50%房款的优惠30%,缴30%房款的优惠25%。未参加合作建房的不能享受优惠,按市场价购买。合作建房所需资金若有缺口,可由开发商垫付或通过融资渠道解决,但融资成本和年利率之和不得超过10%。

  四、合作建(购)房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合作建(购)房。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并对资金运行中的安全负责,接受所有参与者、政府、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必须征得发起人、合作人代表、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的共同同意,由发起人、合作人代表各推选1名召集人与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一起行使签字权力,三方签字后方可动用资金。资金使用情况要向所有参与合作建(购)房者公开,并接受其监督。参与者若发现有确凿证据表明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有权向投资公司、银行反映或提出质询,也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或提起法律诉讼。

  五、发起人召集人、合作人代表召集人按照本方案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审查、监督建房资金流向和建房、分房过程,接受所有合作建(购)房者的监督。若投资公司、发起人召集人、合作人代表及其召集人不能尽职尽责,经半数以上合作人同意,可以更换项目管理公司,可以罢免或撤换发起人召集人、合作人代表及其召集人。

  六、控制各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社会稳定。自觉申请和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咨询。聘请专业律师、会计和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保持与所有合作人的良好沟通,买地、购房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合作人通报,并征求其意见。保障合作建(购)房者的合法权利,按照约定,自愿参加或者退出,不得有任何强迫行为。

  七、开发地点将在外环线以内市区选择,兼顾滨海新区,如河东区、东丽区、津南区。户型为80-90平方米的二室,房型紧凑、经济、宜居,楼型为小高层。统一进行无害化简装修,提包即可入住。路、水、电、气、热、停车场、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建设,保证建设质量。

  八、拟开发中型社区,户数500户到1000户。首个项目未能解决的参加者、报名者,自动转入下一个项目并开始排序。

  九、若开发地块较大,合作建房者定制其中自己需要的部分楼盘,剩余部分归出资开发的房地产企业。

  十、合作建房的房屋以成本价分配给合作建房者。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争取将成本控制在市场价的70 %左右,预计成本价格将在每平方米4000元以内,单套房款在30-40万区间。

  十一、若有地点、价位比较合适的拟建、在建楼盘或建成楼盘,合作建(购)房者及其代理机构也可积极参与,通过购买项目、公司的方式接手半成品或成品楼盘,力争使购房价格优惠5%-15%,购得房屋优先满足合作购房者分配。合作购房只需提取2%的管理费给人大人投资管理公司,用作相关开支。

  十二、留出居委会用房、物业用房,实行物业管理。可建设地下车库、临街商铺出售或出租,出售收入冲抵项目开发成本;未售出的和出租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其租金用于物业开支及业主福利,具体管理由物业单位负责,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

  十三、自合作建(购)房项目拿到土地之日起,预计合作建(购)房运作周期约需1年半到2年。缴款半年尚未拿到开发土地,合作者有权收回所投资金及相应活期存款利息。若已购置地块开始建设,参加者不得要求退款。建设周期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后投资者已缴资金将按人民银行规定3年存款利率自动计息,计息时间从缴款之日追算。

  十四、按交款时间和报名顺序拿号选房分房。为避免炒房投机行为,每户仅限一套。参照商品房标准,不同楼层价格略有差别。

  十五、积极争取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通过得力关系和途径,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用房优惠政策,争取划拨土地或以优惠价格购得土地,争取减免小区配套费、营业税等税费。

  十六、所有参加合作建(购)房者和相关签字方承诺认可并遵守此方案,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名和联系电话:2415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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