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龙 发表于 2007-4-3 18:19:49

北京房产中介新动向

文件引用:
北京市建委出台细则规定,从4月15号起,房地产 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买卖,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设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进行,今后,消费者就可以放心地买卖你的房子了。按照北京市建委规定要求,从4月15号起,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通过设立交易专用帐户进行转帐,并由银行实施监管。 不允许进行现金交易。

结论:
中介只能在银行有100万人民币的固定存款才能操作,如果没有银行的章是不给过户的,所以想不用中介都难了.但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判别:
   以上的结论大家讨论一下看理解的对吗。

san360 发表于 2007-4-4 12:59:11

买2手房完全可以自己跑手续,也很简单。
不过是跑两个部门:房管局和银行(如须贷款)。
手续全了,过户多说需要一个礼拜。

少年的龙 发表于 2007-4-4 15:30:04

引用第1楼san360于04-04-2007 12:59发表的 :
买2手房完全可以自己跑手续,也很简单。
不过是跑两个部门:房管局和银行(如须贷款)。
手续全了,过户多说需要一个礼拜。
个人????你有一百万在银行吗????

静水流深 发表于 2007-4-4 16:35:54

引用第0楼少年的龙于04-03-2007 18:19发表的 北京房产中介新动向 :
中介只能在银行有100万人民币的固定存款才能操作,如果没有银行的章是不给过户的,所以想不用中介都难了.但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看到楼主的文章,终于明白“政策就是这样被误读的”,这句话的道理。

静水流深 发表于 2007-4-4 16:41:06

北京市建委出台细则规定,从4月15号起,房地产 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买卖,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设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进行,今后,消费者就可以放心地买卖你的房子了。按照北京市建委规定要求,从4月15号起,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通过设立交易专用帐户进行转帐,并由银行实施监管。 不允许进行现金交易。

专指通过中介机构,需要此条件,个人双方之间并未作要求。

san360 发表于 2007-4-5 08:37:08

楼主还是自己把政策读懂理解透了,再发帖为好。

游荡在人间 发表于 2007-4-5 09:55:23

还是少年的龙 理解错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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