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杨yang 发表于 2007-4-7 20:26:22

浙江上虞一女子网吧厕所产下男婴后将其踩死

22岁的姑娘梁某,深夜在网吧厕所产下一男婴后,竟然将婴儿踩死,并把婴儿尸体扔到垃圾桶里。昨天,上虞警方对梁某实行监视居住,并把她送进上虞市区的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经审讯,梁某承认是她亲手踩死儿子的。原来,4月3日晚,来上虞已经有一年多的梁某在大富豪网吧过夜。夜深人静时,她突然感觉身体有了异样,就起身去了女厕所。
在厕所,梁某感觉肚子越来越疼,不一会竟然生下了一个男婴。梁某一看到孩子,顿时惊惶失措。
“我自己根本无钱养活儿子,加上未婚先孕,传出去‘难为情’。”梁某说,她将婴儿摔在地上,手按脚踩,直到孩子不再动弹,随后把婴儿尸体扔进垃圾桶的塑料袋内。


梁某回忆说,她去年来到上虞后,认识了一名湖南籍男子,两人很快就同居了。


春节前后,男友离开了上虞,留下孤身一人的梁某。不久她发现自己竟怀孕了,因为身无分文,只能夜宿网吧。

飞杨yang 发表于 2007-4-7 20:26:44

悲哀呀!!!!

天津艾孚山 发表于 2007-4-7 20:42:32

真希望鬼神的说法是真的,就可以让他儿子把她也带到哪个世界去!

可惜,可惜~~~~~~~~~~

老胖 发表于 2007-4-7 20:45:54

大牲口

快乐家长 发表于 2007-4-7 20:47:56

也够狠的,她的良心怎么就不谴责自己?

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7-4-7 20:50:19

严惩?我见到许多的案例中只判决三、五年左右的徒刑
应当判处死刑。这也是一个生命啊

傲立北极 发表于 2007-4-8 17:19:01

不负责任,因果轮回,报应总会降到她身上!

铁血旋律 发表于 2007-4-8 19:49:19

这个问题很复杂,
先开会研究研究,
然后再做出定论!
呵呵呵````````

简单生活 发表于 2007-7-28 23:29:25

亲生孩子也能下得去手?没人性!!!!!!!!!!!

王小笨 发表于 2007-7-29 19:15:23

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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