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论坛律师所2007.4.16日志
今天上午来了一男一女,年龄都有四十多岁数。男的对我说:“律师,我们想咨询一下协议离婚的问题。”我招呼他们坐下。然后对他们说:“可以。是你们俩要离婚吗?”
女的这时说话了:“是的,律师。我们很早以前就感情不和啦,这些年他在外打工,我在家管孩子,两人也很少在一起。我们一直想离婚,但总怕影响孩子。”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我问。
两个人都说想不起来啦。 我问:“你们带结婚证了吗?”
“我们没有起过结婚证。”男的回答。
我觉得问题出来了:没有结婚证,他们是合法的夫妻吗?
为了核实清楚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着事实婚姻关系,我不得不向他们增加一些问题。 我问:“你们真的记不清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了吗?”
两个人异口同声:“真的记不清了,律师。”
“你们带户口本了吗?”我又问。
“带了。”女的掏出户口本递给了我。
我看见了户口本的每一页,从户口本上我发现他们共有一儿一女,长女出生于1985年,长子出生于1990年。户主登记的是男的名字,第二页是女方的名字,在“与户主关系”一栏填写的是“妻”。可以断定他们属于事实婚姻关系。 我对他们两个人说:“你们因为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拒绝你们协议离婚,因为你们不能提供结婚证。”
女的有点儿迷茫,问我:“那我们怎么办?”
我说:“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核实后可以调解你们离婚啊,目的不也达到了吗?”
男的说:“我们不想搞得让别人都知道,怕影响到孩子。”
女的补充道:“我们暂时还不想告诉孩子。法院一发传票那就掩盖不住了。”
我说:“你们可以双方共同到基层法庭请求离婚,法庭在查明后当即作出判决书或调解书,解除你们的婚姻关系。按法律规定这很简易的,也不用向当事人发传票。”
女的问:“那我们要什么手续?”
我说:“你们要向法庭提交起诉状并提交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其中户口本就有一定的证明力。另外,你们还要向法庭交纳诉讼费。”
“诉讼费要多少钱啊?”男的问我。
“现在离婚案件涉案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只交纳受理费200元。” 女的说:“那您为我们写个诉状吧。”
我答应了。询问了他们长子的抚育问题和财产的分割,他们意见一致。一会儿功夫我就写好了起诉状,交给他们。他们交了费并道了谢后走了。
看着他们的后影,我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像这样为了子女着想的父母也是值得尊敬啊! 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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